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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碳汇】林业碳汇CCER项目开发合作协议-政企合作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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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3证券简称:岳阳林纸公告编号:2022-03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

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22年。

l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实施项目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l特别风险提示:

1、目前CCER审批和交易开放时间、交易细则尚未明确,项目受政策、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推进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预估量受到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导致面积减少,碳汇量也会随之减少。

2、本次合作项目期限较长,如碳汇市场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可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按照森林经营方法学开发的项目,因资金、政策等因素影响,抚育、补植补造及施肥等措施未到位,可能导致可产生的碳汇量不及预期。

3、该项目碳汇产生量根据本公司前期开发项目的实际标准作为测算依据,实际项目中产生碳汇量可能受气候、抚育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不及预期。

4、公司预计该项目整体收益对公司影响较小,何时实现收益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2年7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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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森海碳汇”或“乙方”)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开发合作合同》,该合同属于森海碳汇日常经营合同,已按《公司章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林业碳汇开发项目,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提供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取得其它合法授权的,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的森林/林地约2750万亩(具体面积、范围以项目申报及核定签发的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甲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是日喀则市行政管理机关。

合同对方(丙方):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桑珠林村(达孜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次旺桑培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产(股)权管理及运营(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国有资产增量投资、融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商务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现代服务、居民服务;企业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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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兼并、租赁、收购、处置;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用项目建设管理;产业园区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森海碳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乙方: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丙方: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合作形式

甲方提供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取得其它合法授权的,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的森林/林地约2750万亩(具体面积、范围以项目申报及核定签发的为准),乙方负责开发林业碳汇项目,负责林业碳汇项目的设计、审定、监测、核证和签发、销售等事宜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投入。丙方负责协助甲方、乙方关于林业碳汇项目的资料整理、收集及协助项目审批备案申报工作。

(二)合作期限

1、申报期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内,乙方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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