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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1735-2024创业导师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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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20CCSA02

50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735—2024

创业导师服务规范

2024-12-17发布2025-03-17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173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天元、张国宇、代颖、刘弋、彭芳、尹明、许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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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1735—2024

创业导师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创业导师的管理机构、创业导师的管理、服务形式与内容及服务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创业导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创业导师enterprisetutor

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聘任,持有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服务证书,志愿为重庆市重点产业、新兴行业以及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等各领域的创业者提供公共创业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

4管理机构

4.1市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重庆市创业导师统筹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创业导师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创业导师及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会同市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创业导师公共创业服务范围和补助标准。

4.2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与各类主流媒体平台合作,宣传报道创业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创业导师及其典型事迹。

4.3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创业导师的队伍建立、能力提升、活动安排、信息录入、档案管理、服务评价、聘任及解聘等日常工作。

4.4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行业人员、专家对创业导师上一年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价。

5创业导师管理

5.1基本资格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

a)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违纪行为和失信行为;

b)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意识,办事公正,热心创业服务;

c)有固定工作或稳定收入来源,心理健康;

d)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较显著成效的以下人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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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1735—2024

1)具有5年以上人社部确定的创业培训教学经历或3年以上高等院校创业教育研究工作经历的人员;

2)持有国家二级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3)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经历的高管;

4)具有5年以上投资机构、基金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行业工作经历的高管;

5)熟悉公司法、劳动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5年以上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从业经历的人员;

6)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自愿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7)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且具有高级职称职业技术人员或取得高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8)其他具备创业导师条件的社会人士。

5.2分级

5.2.1初级创业导师

符合创业导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聘任为初级创业导师。

5.2.2中级创业导师

5.2.2.1具有丰富的创业指导经验,担任初级创业导师2年以上,年均参与创业指导及相关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年度服务评价为优秀的,聘任为中级创业导师。

5.2.2.2开展人社部确定的创业培训5年及其以上和从事高等院校创业教育研究3年及其以上的,可直接聘任为中级创业导师。

5.2.3高级创业导师

5.2.3.1担任中级创业导师2年以上,每年参与创业指导及相关服务活动不少于15次,年度服务评价为优秀的,在服务期间,所帮扶企业运营发展较好、带动就业人数有所增长,经综合评定后可确定为高级创业导师。

5.2.3.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聘任为高级创业导师:

a)国家级创业培训师、国家二级创业指导师、大学教授、知名实业家、大型投资(金融)机构负责人、突出的技能人才等,且正在从事创业帮扶活动的;

b)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教育、卫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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