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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竞合时的处理——以“秦某诉陈二主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案”视角.docx

共有人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竞合时的处理——以“秦某诉陈二主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案”视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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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竞合时的处理——以“秦某诉陈二主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案”视角

摘要:在优先购买权方面,我国法律规定了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以及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种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持商品交易的稳定性,关于两种优先购买权在司法实践中并无相应的法律争议,但是关于两种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冲突引起了相关学者的争议,具体是如何平衡好两种权利的法律冲突。针对此问题相关学者提出了“物权优于债权”、“成立先后原则”以及“利用所优于所有权”等观点。本文以秦某诉陈二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为出发点,对两种优先购买权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重点分析了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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