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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pdfVIP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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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李白

法律职业资格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9(题后含答案及解

析)

题型有:1.单项选择题2.多项选择题3.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

分,共50分。

1.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3年

卷一88题)

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

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

性制定要素

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

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依据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不同主张,大致区分出两种

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和非实证主义的。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法和道

德是分离的。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

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

念上的必然联系。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法与道德是相互连

接的。根据上述阐释,A项正确。法实证主义者是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

概念的: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非实证主义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

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念中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

性制定要素。也就是说,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中不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

要素,同时可以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因此非实证主义的法的

概念中有三个要素,而且这三个要素可以进行不同的联结与解释。根据上述阐释,

B、D项正确。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分为两类:以内容正确性作为法的概

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内容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

概念的定义要素。前者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

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例如阿列克西。根据上述阐

释,C项错误,应选。知识模块:法理学

2.《民法总则》第187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

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9题)

A.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

B.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管子》

C.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D.表达的是法律责任的竞合

正确答案:C

解析: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

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该条并没有规定由相应

国家机关加以确定,故A项错误。所谓程序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诉讼

法)问题的原则,如诉讼法中规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辩护原则、非法证据

排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该条涉及的是实体性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

责任,与程序无关,故B项错误。所谓强行陛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

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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