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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诗人生平经典作品施政措施相关资料目录
人物生平第一部分
诗人生平早年经历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021年12月18日),王安石出生于江西临江军的一个官宦家庭,籍贯江西临川。王安石少时喜吟风弄月、流连光景的生活,对于现实问题不甚关心,准备靠能诗善赋来博取功名。而在宝元二年(1039年)父亲去世后,王安石的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他明白到:时间在不停的流逝,少壮时如果不选定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必致终生无所成就。觉悟的王安石不再风流自赏,专心地钻研学术。
诗人生平初入仕途庆历七年(1047年),王安石改任鄞县知县,在任近三年,开展了多项整顿与建设。在任第一年,王安石建设重点为水利工程。面对鄞县连年的旱灾,王安石请教当地长老,后明白鄞县旱灾的原因更主要在“人力不至”上,于是他决定大修水利。王安石初到鄞县这一年正好遇上风调雨顺,他便抓住时机,发动全县民力,整治河道,修筑塘堰,并将其所作所为写成《上杜学士言开河书》向两浙转运使杜杞报告。王安石在大修农田水利的同时,也希望各州县长官也行动起来,积极支持致力农田水利事业的人。
诗人生平变法革新王安石执政后,以商鞅、吴起等法家人物为榜样,力主实行先秦法家所主张的富国强兵之术,开始变法革新。这场变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或“熙宁变法”。随着变法的推进,韩琦、文彦博、司马光、苏辙等人先后反对变法,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与以司马光等人为首的保守派之间的斗争展开。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固北宋政权,王安石提出抑制官绅豪强兼并的主张,并通过推行“青苗法”“免役法”等新法来具体落实,如“青苗法”的施行就限制了豪强们放高利贷的部分权利,“免役法”则取消了以往官绅豪强免役的特权,如此等等。
诗人生平退居江宁王安石罢相后回到江宁,简单地修盖了一座仅能遮风避雨的府第,命名为半山园。退居江宁后,他先后写过两首诗——《元丰行示德逢》《后元丰行〈踏歌〉》,并继续编写《字说》。元丰三年(1080年),被封为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元丰七年(1084年)春,王安石得了重病,经多方治疗才痊愈。痊愈后,王安石发现几年来他所经营的半山园和田产都是累赘,便向宋神宗陈报把半山园改为僧寺,把自己的田地归太平兴国寺所有,他自己则在江宁租了一处小小的独院居住。
经典作品第二部分
经典作品《桂枝香·金陵怀古》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归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谩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衰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经典作品《书湖阴先生壁二首》茅檐长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桑条索漠楝花繁,风敛余香暗度垣。黄鸟数声残午梦,尚疑身属半山园。
经典作品《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公元1070年(神宗熙宁三年),王安石被任命为同平章事(宰相),开始推行变法。但是由于反对势力的攻击,他几次被迫辞去宰相的职务。这首诗写于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二月,正是王安石第二次拜相进京之时。
经典作品《登飞来峰》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公元1050年(宋仁宗皇祐二年)夏天,诗人在浙江鄞县知县任满,回江西临川故里,途经杭州时,写下此诗。此时诗人只有三十岁,正值壮年,心怀壮志,正好借登飞来峰一抒胸臆,表达宽阔情怀。
施政措施第三部分
施政措施青苗法为限制高利贷,减轻农民负担,王安石参照自己早年在鄞县“贷谷于民,立息以偿”的经验和李参推行的青苗钱例,在熙宁二年(1069年),发布从以往常平仓法改革而来的青苗法,其主要内容为将常平广惠仓中现有的粮米,由各路转运司兑换成现钱,借贷给城乡居民,先借予乡村人户,有剩余再借予城郭人户,由户等高低决定借贷多寡,一年两次,分“夏科”和“秋科”,利息百分之二十,随夏秋二税缴纳贷款,如遇荒灾,则下次收成时缴纳。
施政措施农田水利法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制订农田水利法,规定无论官员还是居民只要懂得农业耕作或水利修建技术,都可向官府陈述自己的意见,经商议后实施的给予提意见的人一定奖励;各州县需详细调查可修建的水利工程,并制图和说明修建的具体方法,上报上级官府等等。此项法令推动了农田水利的兴建。
施政措施方田均税法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蔡天申的建议下,王安石推行方田均税法,分方田法与均税法两个部分,方田法是指将东西南北千步见方的地段(等于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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