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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834-2011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规范.docxVIP

DB33T 834-2011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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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834—2011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cranesmaintainance

2011-07-26发布2011-08-26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834—2011

I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舟山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纪法、赵欣刚、张维波、李屹东、朱亚军、王勇玲、陈建华、魏连友、方正平、程建棠、王学斌、朱波、张宁、叶杰凯、胡建钦。

DB33/T834—2011

1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升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等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20776-2006

起重机械分类

TSGQ5001-2009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TSGQ6001-2009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国务院第549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

起重机械

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械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2

使用单位

具有在用起重机械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可以是起重机械的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由合同(协议)关系确立的具有在用起重机械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3.3

维护保养

DB33/T834—2011

2

维护保养指对起重机械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紧固、防腐、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等。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维护保养。

3.4

日常维护保养

重点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压、气动)控制系统等进行的维护保养。

3.5

年度维护保养

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的基础上,对整机进行的维护保养。

4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在用起重机械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年度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使用状态。

4.1.2停用1个月以上的起重机,应有停用记录。使用前应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4.1.3现场从事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至少应有2名,应持有机械维修和电气维修作业资格证各1人项。日常维护保养内容见附录A、年度维护保养内容见附录B。

4.2维护保养单位

4.2.1维护保养单位是指从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的组织。包括自行维护保养的使用单位和具有相应资格证的维护保养单位。

自行维护保养的使用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a)有专职或兼职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有20台以上起重机械的应设专职管理人员;

b)有20台(含)以上起重机械的应至少有2名维护保养人员;以后每增加10台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也应至少增加1名。机械、电气持证人员配置合理;

c)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d)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

4.2.2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委托具有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实施,但应签订相应工作合同,明确责任。

工作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维护保养的施工性质、内容,执行的标准和要求;

b)维护保养起止日期和时间频次。维护保养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合同期限一般应不少于1年;

c)在故障响应时间、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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