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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完整范文-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所带来的法律挑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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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TOC\o1-3\h\u18996摘要 1

21208引言 2

26343一、相关概念界定 2

14326(一)我国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 2

6022(二)学界对于公民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 3

20816二、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法律挑战 3

26736(一)缺乏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3

11201(二)民事确权相关规定的缺失 3

1324(三)刑事方面个人信息犯罪的罪状规定不够全面 4

5761三、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立法保护不足的原因 4

12979(一)市场利益驱使 4

12989(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教育的缺失 5

9516(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不完善 5

25834四、完善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5

21628(一)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统领个人信息保护 5

23956(二)规范现有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6

20050(三)加强个人信息监管,实现行业自律 6

23992(四)完善个人信息类犯罪的起诉模式 6

14744结束语 8

15088致谢 9

7796参考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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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所带来的法律挑战

摘要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不断涌现,徐玉玉案和清华教授被骗案再次为我们保护个人信息敲醒了警钟,对保护个人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在界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立法的缺陷,并提供一些立法完善建议,为下一步更好地利用立法保护公民信息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立法保护;问题;对对策

引言

大数据时代是一场新的信息革命,也带来了新的思维方式和生产方式。在大数据时代,社会各界将能够实时接收到丰富的信息,通过敏锐的观察发现新的价值空间和生产潜力,然后对各种大数据产品进行预测和决策,不再因信息量有限而影响判断。毫无疑问,大数据时代的出现将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和财富,并成为企业发展和管理的关键资源。然而,在信息市场日益发达的今天,大数据分析技术也使得大量公民的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视为适销对路的私利产品。随着非法出售公共个人信息和欺诈行为的猖獗,它对公众的个人财产和生命健康构成了威胁。因此,保护公民信息迫在眉睫。我们需要及时出台相应措施,尽最大努力遏制大数据分析对公共信息的影响。

相关概念界定

虽然一些研究者总结了大数据的特点,但在中国,对“大数据时代”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准确统一的定义。因为大数据时代并不是专门指一个新的信息产业或科技领域,它只是数字时代的一种现象。如果世界上的一切都能数字化,大数据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变化也将是根本性的。在这种背景下,政府规章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社会信息将更加数字化,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将进一步增强,社会经济价值将更加突出。此外,技术手段的改进也增加了社会信息侵权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我国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长期以来对个人信息的概念没有明确界定。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发布之前,个人信息的定义已经给出。这个定义在一定程度上是科学的。它采用“识别性+价值性+客观真实性”的综合识别方法,将个人信息定义为刑法保护价值内容。无论是从法律利益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实践可操作性的角度,它都能合理反映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从而提高打击此类犯罪的准确性和效率,保障社会秩序。

学界对于公民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

如何界定“公民”和“个人信息”这两个概念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处罚(九))仍然使用“公民”的介词,空白罪名的设置仍然不合理。众所周知,中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大量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在中国也会受到侵犯,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刑法条文的表述是否表明中国刑法不保护这些人?这显然不符合立法的初衷。因此,“公民”的概念可以适当扩展和解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也可以纳入中国刑法的保护范围。另一方面,虽然《解释》对个人信息的概念给出了简单的定义,但理论界对个人信息的性质和特征仍存在争议,其中最突出的有以下四种:(1)“关联论”认为“所有与个人相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2)“隐私论”指的是美国的实践,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个人隐私;(3)“认同论”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客体必须具有一定的“认同”,即“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4)“安宁论”采用了“私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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