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建筑法规讲师毕伟32课件讲解.pptx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筑法规担保制度讲师|毕伟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01

【提示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提示2】担保的主要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02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一)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书面订立的合同;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和其它。(二)保证方式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一般保证首先由债务人清偿,清偿不能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履行期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提示】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以下组织不得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债项目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企业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分支机构得法人书面授权外。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

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方式按约定按连带保证保证期间按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范围按全部债务(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抵押权03

(一)抵押权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财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二)抵押物可以抵押的财产:(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资料、原产品、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其他;不可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其他;抵押权

抵押权(三)抵押权的效力及实现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全部)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经同意转让的,应当将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同一不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按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抵押权:(1)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2)协议不成的,起诉申请拍卖、变卖。

讲师|毕伟建筑法规本节结束谢谢大家THANKYOUFORWATCHING

文档评论(0)

学海无涯苦做舟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职业教育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