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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各种制造方法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五、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只涉及计算机程序本身或者是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就其程序本身而言,不论它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0102如果一件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和能够产生技术效果,就不应仅仅因为该发明专利申请涉及计算机程序而否定该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第四节商标权的对象—注册商标商标的概念和特征商标的种类商标权对象的限制驰名商标01020304商标的概念:是一种能够将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它生产经营者的同种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而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商标的特征: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商标一经注册就具有排他性。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而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依附于商品或服务而存在。二、商标的种类注册商标与未注册但使用商标。01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02制造商标与销售商标。03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04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等级商标。05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06比如:娃哈哈在注册娃哈哈的同时,又注册了哇哈哈,娃呵呵,洼哈哈等一系列读音类似,字型类似的商标,正常情况下不在产品上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三、商标权对象的限制01不予注册的商标02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商标标识不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以气味、声音等靠视觉器官以外的器官才能感觉的标识。不符合商标的显著性要求。本行业通用的商标名称、图形、型号和标志。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和图形。以立体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二)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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