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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37课件讲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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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管理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主讲:郝会娟时间:2021.03.31建设法规

目录Contents0102法的形式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PART01

01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四层含义: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和级别,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法的形式决定于法的本质。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主要可分为七类。

01法的形式宪法表现形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01法的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

01法的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刑法、诉讼法以及建设领域的法律,如,《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

01法的形式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建设领域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

01法的形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地方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01法的形式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规章

01法的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的系统性解释或对法律适用情况的说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具有法律规范的基本性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01法的形式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这些条约的内容都与国内法具有一样的约束力,所以也是我国法的形式。如我国加入WTO后,WTO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定也对我国的建设活动产生约束力。国际条约

效力层级PART02

02效力层级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的形式,由于制定的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效力,从而形成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02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形式。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的效力是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指公法权力主体在实施公权力行为中,当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时,优先实用特别规定。

02效力层级4.新法优于旧法。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5.特殊情况。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02效力层级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①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02效力层级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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