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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完整范文-论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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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目录

TOC\o1-3\h\u7408摘要 1

12422一、引言 2

7525二、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

29267(一)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现状 2

10649(二)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存在的问题 3

19261.刑事缺席审判适用范围不明确 3

124682.境外被告人文书送达问题 3

168243.对被告人辩护权的刑事保障不足 4

104244.适用率低 4

9860三、域外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考察 5

20966(一)法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5

27098(二)德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6

31329(三)美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7

2966(四)国外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7

27594四、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完善 8

15137(一)完善关于缺席判制度的适用情形的规定 8

15089(二)完善缺席审判的送达制度 9

30963(三)完善缺席被告人的权利救济制度 9

12746(四)扩大并明确案件的适用范围 9

27935结束语 11

3653参考文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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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颁布的《刑诉法》修订案首次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正式化,代表着我国立法与法治工作的突出成果。不过世上并不存在完美的制度,所有制度都难免隐藏着不足之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同样如此。本文立足于比较法角度分析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了解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借此优化我国现行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最终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策:首先,进一步明确缺席判程序的适用情形。将现行刑诉法提出的“在境外”要求删去,允许在被告人故意逃避出席庭审或者由于破坏法庭秩序遭到驱离的情形下采取缺席审判程序。其次,建立健全缺席审判送达制度,尝试经由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在国内的被告人传递电子诉讼文书。最后,大力建设缺席被告人权利救济制度,允许被告人的近亲属单独代行上诉权。

关键词:刑事缺席判;被告人;权利保障

引言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专门的刑事缺席审理,这是一种富有中国特点的刑事诉讼制度。刑事缺席判决的目的在于:一是为了防止犯罪,弥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逃亡造成的诉讼时效中断;二是为了保障国家和受害人的合法权利,确保公正得到及时、高效的实现。过去,一个新的司法程序的建立需要先在地方上进行初步的尝试,然后才能得到法律的确认,而在国内,却没有经过一个地方的尝试就被提上了法律的高度,可见我国的刑事缺席判决制度的建立之迫切和必要。2014年到2020年10月,中国已从120多个国家和区域抓获在逃人员8363人,其中包括2212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57名“红通人员”、60名“红通缉人员”,追回的资金208.4亿元,使在逃人员数量大大下降。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我国的反腐工作仍处于严峻、错综复杂的阶段,收网工作已经步入了紧要关头。国外工作人员主动投案,开展引渡、遣返、境外逮捕起诉等国际司法协作,无法将其全部抓获。2012年,我国还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文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非法收入的没收。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这种诉讼并没有产生很好的效果。为应对近年来我国贪污受贿问题日趋严重,二零一九年二月,最高法发布的《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中类似聂树斌案的刑事冤假错案,其本人已经死亡,并在审判监督程序下进行裁定,其实质上是重大缺席。因此,建立中国特有的刑事诉讼缺席诉讼制度势在必行。本论文拟从比较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现状

2012之前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被告人财物的规定比较薄弱,很难适应国家反贪污的需要。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2012年的没收非法收入的程序,该制度的首要目的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逸或者死亡后,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犯罪所得或者其他有关财产时,可以采用这种特殊的方式进行追回。非法收入的收缴是对“客体”的一种判决,其目的在于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问题,而不是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只有在罪犯潜逃国外时才能对其进行判决。显然,非法收入的充公是对缺席诉讼的一种替代性手段,可以用来填补由于没有在国内司法中的缺席而造成的“追赃”无法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这一诉讼并没有产生很好的效果。为了应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世界范围内的反腐形势和国家反腐工作的需要,中国政府在国家层面上十分关注反腐工作和建立国家财产追缴机制,并于今年《刑事诉讼法》中将刑事司法审查纳入其中。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符合“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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