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纠纷民事起诉书6篇.docx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纠纷民事起诉书6篇.docx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纠纷民事起诉书6篇

篇1

原告:XXX,男,1998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

被告:XXXX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8108227L,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2200号1幢A区,联系电话:021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定金人民币10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损失(自支付定金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人民币2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4年3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2200号1幢A区的房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5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应支付被告定金人民币10万元。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存在以下违约行为:

1.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

2.被告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墙面开裂、漏水等,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居住;

3.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如隐瞒房屋的真实面积、虚构房屋的使用年限等。

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无法继续履行该合同,并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为此,原告曾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然而,被告始终拒绝履行其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证据清单:

1.《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及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2.定金支付凭证:证明原告已支付被告定金人民币10万元;

3.房屋交付凭证:证明被告已交付房屋;

4.房屋质量问题照片: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5.协商记录:证明原告曾与被告协商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6.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及原告因此遭受损失。

诉讼费用: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吿承担。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日期:2024年5月10日

篇2

原告:李某,男,198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联系电话:1386666XXXX。

被告:张某,男,1978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联系电话:1367777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定金款XX元及利息(自支付定金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XX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名下的房屋,并支付定金款XX元。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一直未能履行其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定金款XX元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XX元。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证据和证据来源:

1.房屋买卖合同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及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2.定金款收据一份,证明原告已向被告支付定金款XX元;

3.协商记录一份,证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此事的事实。

证人名单及证人基本情况:

1.证人王某,男,1985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联系电话:1588888XXXX。其可以证明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及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2.证人李某,女,1982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联系电话:1355555XXXX。其可以证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此事的过程及被告一直未能履行其义务的事实。

具体诉讼请求及理由如下: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定金款XX元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文档评论(0)

亦起学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湖北亦贤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陕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21023MA4F181CX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