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某港域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规则(二篇) .pdfVIP

某港域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规则(二篇) .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某港域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规则(二篇)--第1页

某港域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促进港口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规

范港口安全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第四条所定义的港口管理部门对宁波港域范

围港口经营人实施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本规则所称“安全生产检查”,指各级港口管理部门按规定,对

港口经营人经营资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应急措施等

进行的监督检查,以促进港口经营人能有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应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对等、便

利公开、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开展。

第四条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市

港航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直辖港区除外),各县市区港航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工

作。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航管理机构统称港口管理部门。

第1页共7页

某港域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规则(二篇)--第1页

某港域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规则(二篇)--第2页

第五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港口安全检查信息公开、通报

和查询制度,并接受咨询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检查

第六条港口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一)定期检查。以固定的时间段作为检查周期,逐个对辖区内

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类管理制度、台帐,港口经营设施建设情况等进行

综合性检查。

(二)日常检查。以经常性的随机抽查方式,对企业日常经营活

动中作业现场情况进行巡查。

(三)专项检查。在特定的时间段开展某项活动或者针对某一检

查分项内容进行集中检查。

定期检查检查项目不少于《港口安全检查记录簿》规定项目的三

分之二,日常、专项检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七条定期检查一般每六个月一次,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污染事故的;

(二)被举报有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

(三)新发现存在若干隐患的;

(四)上级部门指定需要检查的。

第八条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时,港口经营人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

同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检查

人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设施、设备。

第2页共7页

某港域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规则(二篇)--第2页

某港域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规则(二篇)--第3页

第九条港口经营人对港口管理部门实施港口安全检查时提出的隐

患以及处理意见有当场进行陈述意见的权利,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

听取当事人意见。

第十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必要

的装备、资料等,以满足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十一条检查人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对港口经营人存在的隐患作

出判断,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国际公约等有关的规

定,作出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理意见:

(一)立即纠正;

(二)在限定的期限内改正;(五)法律法

文档评论(0)

***** + 关注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