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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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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知道*知道*知道*知道*知道*知道*知道*知道*经济法案例分析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王辛与小米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情简介2014年4月8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广告显示:10400mAh移动电源,“米粉节”特价49元。当日,王辛在该网站上订购了以下两款移动电源:小米金属移动电源10400mAh银色69元,小米移动电源5200mAh银色39元。王辛提交订单后,于当日通过支付宝向小米公司付款108元。49案情发展收到两个移动电源及配套的数据线2014.4.122014.4.17nextnext小米公司同意调换并已收到该数据线与小米公司的客服联系,要求调换数据线发现使用5200mAh移动电源的原配数据线不能给手机充满电案情发展王辛以小米公司对其实施价格欺诈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网络购物合同,王辛退还小米公司两套涉案移动电源,并请求小米公司:赔偿王辛500元;退还王辛购货价款108元;支付王辛快递费15元;赔偿王辛交通费、打印费、复印费100元小米公司提前一周打出原价69元电源“米粉节”卖49元的广告,销售当天广告还在,但商品却卖69元,其行为是否构成价格欺诈?1作为消费者的王辛撤销合同请求是否合理?2那么问题来了≧≦[一审裁判]一审法院认为,涉案网络购物合同有效,小米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欺诈,王辛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010203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一审相关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审审理期间,王辛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证据一,网易网站网页截屏央视:小米充电宝偷工减料,容量偏差率超50%,登了质检总局的报告,用以证明5200mAh移动电源电量虚标了50%。证据二,小米公司官网下载的资料,用以证明小米公司自己标注的5200mAh移动电源电量已经改为了3050mAh。本院经审查认为,王辛提交的证据均系网络截屏,未经公证,且小米公司对真实性不予认可,故本院对王辛提交的上述证据不予采信。不予认可不予认可[二审裁判]小米公司对此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王辛关于10400mAh移动电源存在欺诈请求撤销合同的请求合理,对另一电源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合同,二审法院准许。据此,该院依法判决王辛退还小米公司上述两个移动电源,小米公司保底赔偿王辛500元,退还王辛货款108元,驳回王辛其他诉讼请求。010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审相关法规][二审相关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二审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活性水”的不正当竞争““““案情简介原告饮料公司是经批准设立的独资(港资)经营企业,其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太空水”属于饮用纯净水,产品销售量在赣州地区同类产品中比较好,是赣州地区生产纯净水的主要厂家之一。2006年5月18日,作为赣州地区生产饮用水产品的厂家之一,被告食品厂生产的“活性水”投入市场。为宣传该产品,食品厂于同年5月29日在《赣南广播电视报》第8版刊登整版广告。案情简介原告:饮料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太空水”属于饮用纯净水,被告:食品厂推出“活性水”活性水是继矿泉水、太空水之后的新一代水饮料,是二十一世纪的普及型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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