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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5
一、合同订立依据与定义
(1)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及出借人接受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住房作为质押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本合同中“借款人”是指向出借人借款并同意以个人住房作为质押担保的自然人;“出借人”是指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并接受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住房作为质押担保的自然人;“个人住房”是指借款人名下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住宅房产;“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其个人住房的所有权转移至出借人名下,作为借款偿还的担保方式。
(3)本合同中“借款金额”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的货币资金总额;“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应向出借人偿还借款的期限;“利率”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利息的比例。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的具体约定,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修改本合同。
二、借款人及出借人信息
(1)借款人信息如下:
借款人姓名:[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借款人住址]
联系电话:[借款人联系电话]
借款人承诺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行为。
(2)出借人信息如下:
出借人姓名:[出借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出借人住址]
联系电话:[出借人联系电话]
出借人承诺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出借行为。
(3)双方确认,本合同借款人及出借人的信息已经核实无误,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因信息错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纠纷,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借款金额大写],具体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借款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借款到账日]前将借款金额全部转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
(2)借款期限为[借款期限],自借款人实际收到借款之日起算,至借款到期日止。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3)借款利率为[年利率],按年利率计算。借款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利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借款利息按月计收,借款人应在每月的[还款日]前支付当月应还利息。如借款人未按时支付利息,出借人有权按照逾期利率追讨逾期利息。
四、担保物及质押权利
(1)担保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担保物地址]的个人住房,房产证号为[房产证号]。该房产为借款人所有,无任何权属争议,且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冻结等法律限制。
(2)质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借人有权在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依法对担保物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根据市场评估,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评估价值],出借人有权在借款人违约时,以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债权追偿。
(3)案例说明:例如,在某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以其个人住房作为质押担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5%。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出借人依法对担保物进行处置,通过公开拍卖,以人民币12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出售,最终实现债权。在此案例中,出借人通过质押担保,成功保障了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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