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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志强、武相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docxVIP

邹志强、武相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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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志强、武相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一、案件基本情况

(1)本案涉及上诉人邹志强与被上诉人武相荣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邹志强于2018年与被告武相荣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房产出售给原告,总价款为人民币三百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了部分房款,但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后,双方因房屋过户问题产生纠纷,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原告邹志强提出,被告武相荣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武相荣辩称,其并未违反合同约定,房屋未能过户是由于政策原因,且原告支付的房款中存在部分款项未按时支付,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3)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武相荣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由于政策原因,且合同中并未约定房款支付的时间节点,因此认定被告违约,判决被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人诉称与被上诉人辩称

(1)上诉人邹志强在二审中坚持其在一审中的诉讼请求,认为被上诉人武相荣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上诉人强调,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上诉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上诉人指出,被上诉人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导致上诉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给上诉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因此,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立即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上诉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2)上诉人进一步指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被上诉人武相荣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关于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辩解不能成立,因为合同签订时双方均明知政策可能发生变化,但并未约定因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上诉人强调,被上诉人关于原告未按时支付部分房款的辩解也不成立,因为合同中并未规定原告支付房款的具体时间,且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因此,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驳回被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3)被上诉人武相荣在二审中辩称,其未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非主观违约,而是由于客观原因所致。被上诉人认为,在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房屋过户手续办理程序复杂,时间延长。被上诉人表示,其一直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由于政策限制,确实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被上诉人强调,其并无恶意拖延过户的意图,请求二审法院考虑实际情况,改判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被上诉人还提出,原告在支付房款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一审查明的事实及判决结果

(1)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原告邹志强与被告武相荣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房产出售给原告,总价款为人民币三百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首付款一百万元,余款在房屋过户后三十日内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8年7月支付了首付款一百万元。然而,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至起诉时已超过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六个月。

(2)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被告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经核实,被告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并非政策限制,而是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此外,法院还注意到,原告在支付房款过程中,存在部分款项未按时支付的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首付款一百万元,而实际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二十天。

(3)根据上述事实,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武相荣未能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房屋无法过户而造成的房屋租赁损失、房屋价值贬损等。同时,法院认为原告在支付房款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判决原告赔偿被告因此遭受的损失。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四、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及判决理由

(1)二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首先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审查,证据充分,认定事实清楚。在此基础上,二审法院进一步审查了被上诉人武相荣未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原因。法院注意到,被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未能办理过户手续是由于政策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是由于其未能及时提交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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