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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旭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辅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docxVIP

深圳旭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辅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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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旭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辅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一、案件基本情况

(1)本案涉及深圳旭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生实业”)与周辅勇(以下简称“周辅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旭生实业与被告周辅勇于2019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周辅勇购买原告旭生实业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一处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一千万元整。合同中还约定了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房屋交付、款项支付等问题产生了争议。

(2)周辅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房屋交付。旭生实业认为周辅勇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周辅勇则辩称,由于旭生实业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故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3)在一审诉讼过程中,法院审理了双方的证据,并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认定。法院认为,旭生实业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故认定旭生实业存在违约行为。据此,法院判决旭生实业返还周辅勇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周辅勇相应的损失。旭生实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一审判决情况

(1)在一审审理中,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旭生实业与被告周辅勇均到庭参加诉讼,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并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

(2)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本案中,原告旭生实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已构成违约。被告周辅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其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3)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法院认为,原告旭生实业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履行合同义务,且被告周辅勇已支付部分购房款,故法院依法判决原告旭生实业返还被告周辅勇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被告周辅勇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损失。同时,法院驳回原告旭生实业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三、上诉理由及答辩意见

(1)上诉人旭生实业提出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具体来说,旭生实业认为,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此外,旭生实业指出,根据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其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违约。

(2)旭生实业还提出,被告周辅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如逾期付款、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解除通知等。因此,旭生实业要求法院对周辅勇的违约行为进行审理,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被上诉人周辅勇在答辩意见中强调,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周辅勇认为,旭生实业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其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已构成根本违约。此外,周辅勇提出,其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且在一审过程中,双方均未对合同解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周辅勇要求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四、二审法院认定事实及法律适用

(1)二审法院经审理,对本案的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基本准确,上诉人旭生实业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履行合同义务,故其主张不符合事实。同时,法院注意到,被上诉人周辅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2)在法律适用方面,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本案中,上诉人旭生实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已构成违约。而被上诉人周辅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虽存在违约行为,但其主张合同解除的理由成立。

(3)针对上诉人提出的类似案例判决结果,二审法院认为,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均有差异,不能简单类比。在本案中,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原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因此,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法院还强调,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以维护交易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二审判决结果及理由

(1)二审法院在全面审查了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答辩意见后,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如下判决:驳回上诉人深圳旭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具体而言,旭生实业需返还周辅勇已支付的购房款人民币五百万元,并赔偿周辅勇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其他损失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

(2)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本案中,旭生实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构成根本违约,因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二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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