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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置房买卖补充协议范文(七)
一、补充协议签订背景及目的
(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2025年,我国政府继续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旨在通过提供经济适用的住房,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此背景下,本补充协议的签订,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安置房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置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2)近年来,安置房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房价波动、交易纠纷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购房者的利益,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为解决这些问题,本补充协议的签订旨在对原有安置房买卖合同进行完善和补充,明确交易流程、违约责任、产权归属等关键事项,以降低交易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据统计,自2020年起,我国安置房成交量逐年上升,2024年全国安置房成交量达到1200万套,同比增长10%。这一数据表明,安置房已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的签订,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透明度,还能够促进安置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更多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
二、补充协议内容
(1)本补充协议对原买卖合同中关于房屋产权转移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明确。协议规定,买卖双方应在房屋过户登记前,办理完毕所有必要的权属证明,确保房屋产权清晰。同时,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配合买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2)关于房屋质量与保修问题,本补充协议规定,卖方应保证房屋在交付使用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提供不少于两年的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卖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对于非卖方原因导致的房屋损坏,卖方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协助买方解决相关问题。
(3)协议对交易过程中的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购房款0.5%的违约金;若买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卖方支付相当于已付款额0.5%的违约金。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协议生效及违约责任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协议的生效将取代原有买卖合同中与此相关的所有条款,成为双方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依据。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应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差价、银行利息、维修费用、律师费用等。若违约行为构成重大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3)本补充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若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退还已收到的购房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法律义务。若因本补充协议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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