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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下隐私权的法律研究
目录
TOC\o1-3\h\u30343摘要 1
29303一、前言 2
25281二、网络实名制及隐私权概述 2
23231(一)网络实名制的概念 2
30878(二)隐私权的概念 2
11307(三)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构成 3
19963三、网络实名制下隐私权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 3
18262(一)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 3
16981(二)侵犯个人活动的行为 3
20946(三)侵犯个人领域的行为 4
16604四、网络实名制下隐私权的民法保护的不足 4
32369(一)关于隐私权并没有针对性的保护方式 4
15369(二)缺乏明确性隐私权的保护请求依据 4
7401(三)对隐私权保护方式不够健全 5
30524五、完善网络实名制下隐私权民法保护的措施 5
21404(一)提高公民自身的保护意识 5
5604(二)加强互联网的行业自律 5
15490(三)增加对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条例 6
25914(四)对权利救济的方式进行完善 6
9865六、结论 6
15523参考文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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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网络时代已经到来,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已经不能够离开以网络为代表的各种移动技术。网络技术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对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的担忧,无论是网络服务商还是网络黑客的侵权行为都会对公民的网络隐私构成侵害,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需要完善民法规范,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本章研究了网络实名制下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关键词:网络实名制;隐私权;民法保护;问题;完善
前言
科技进步促进了各种网络信息资源共享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通人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网络资源的猎物,这使得我们的私人空间和个人数据面临前所未有的危险。这不仅破坏了网民的正常网络生活,也严重影响了网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从立法角度来看,网络实名制下存在着巨大的隐私泄露问题,这并不是网络用户实名制造成的不良后果。虽然中国的《侵权责任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了对隐私权的保护,网络用户实名制下隐私权的特点也决定了仅凭上述隐私权法律规定无法有效规制网络侵权行为。如何更有效地规制网络实名制下的隐私侵权行为,需要通过相关立法进一步完善。本文仅从民事角度介绍网络实名制下隐私权的民事法律保护。
网络实名制及隐私权概述
网络实名制的概念
网络实名制是指在开展网络活动的过程中,人们的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与其网络名称相统一,以提高信息管理水平,规范人们的网络活动。在复杂的互联网环境下,网络实名制的逐步实施可以对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用户产生很大的保护和诱导作用,尤其是保护他们免受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然而,如何合理保护网民的隐私权却面临着很大的争议。
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指人类拥有的私人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私人信息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互联网隐私权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权利概念。它也属于一种特殊的隐私形式。指在互联网开放的网络平台下,用户的隐私权和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然而,它不能在今天的法律条文中具体规定,而是从隐私的概念中延伸出来。它不仅指对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而且不在互联网上任意披露与个人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所有方面。
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构成
对网络隐私权进行分析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主体,一般情况下认为网络隐私权同隐私权一样,其主体是公民,即自然人,但是一些学者主张法人等主体也应该享有网络隐私权;其次是客体,网络隐私权的客体范围相比较于隐私权而言有着相应的扩张,主要强调个人的网络私密空间不被他人打扰,以及网络中相关的个人信息不会被他人非法利用;最后是具体内容,网络隐私权具体而言包括知情权、选择权以及赔偿请求权等。知情权指的是对于用户的隐私权涉及的内容被他人收集和使用需要获得该主体的同意;选择权指的是用户可以自行选择自己的网络隐私权相关信息是否授权给他人进行收集和使用;赔偿请求权指的是当出现对网络隐私权的侵害时,相关主体可以要求侵权主体对自己受损的利益进行赔偿。
网络实名制下隐私权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
在网络虚拟社会环境中,行为的危害对象一般包括“个人信息”、“个人活动”、“个人领域”。笔者将从这三个方面具体分析网络实名制对网民隐私权的损害:
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
侵权个人信息的主要行为包括不当获取、不当使用和不当管理。所谓不当获取,是指通过各种手段窃取他人信息,或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其他组织和个人获取或不当收集的信息。不合理使用是指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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