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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附加妈咪保贝爱常在关爱金重大疾病保险(A款)(互联网)产品说明书.pdf

复星联合附加妈咪保贝爱常在关爱金重大疾病保险(A款)(互联网)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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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附加妈咪保贝爱常在关爱金重大疾病保险(A款)

(互联网)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说明书中所称合同指“复星联合附加妈咪保贝爱常在关爱金重大疾病保险

(A款)(互联网)合同”,“本公司”指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

准。

【产品特色】

一、覆盖病种全

使用重疾新定义,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合计扩至215种。

二、保障额度高

确诊重大疾病、中度疾病和轻度疾病可获额外赔付。

【基本特征】

一、投保范围

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投保时须进行健康告知并提供相应资料,经保险人审核通过后才能成为本附

加合同投保人。

二、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附加合同或收到本附加合同电子保险单(二者较早之日)起,有

15日的犹豫期,具体详见【犹豫期及退保】。

三、等待期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

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附加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

(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非意外的原因确诊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一种或

多种,下同),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本附加

合同终止;

(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非意外的原因确诊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中度疾病(一种或

多种,下同)或轻度疾病(一种或多种,下同),本公司不承担且不再承担给付该种

中度疾病的中度疾病保险金责任、该种轻度疾病的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不承担且不

再承担该种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的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3)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确定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

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的原因导致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

无等待期。

四、交费方式

本产品可选择趸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29年交。

五、保险期间

同主险。

六、保单利益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责任、中度疾病关爱

保险金责任、轻度疾病关爱保险金责任、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

七、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当本附加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满足以下情况:

(1)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且70周岁以前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

生确诊初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①重度疾病(一种或多种,下同);②中度疾病(一

种或多种,下同);③轻度疾病(一种或多种,下同);④身故;

(2)被保险人在投保人确诊以上情况之后,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

本公司在主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该项责任仅给付一次,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

如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在投保人确诊以上情况之前确诊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种),本公司不给付该项责任。

2、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

当本附加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满足以下情况:

(1)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且70周岁以前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

生确诊初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①重度疾病(一种或多种,下同);②中度疾病(一

种或多种,下同);③轻度疾病(一种或多种,下同);④身故;

(2)被保险人在投保人确诊以上情况之后,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中度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

本公司在主合同约定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

度疾病关爱保险金。该项责任仅给付一次,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

如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在投保人确诊以上情况之前确诊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种),本公司不给付该项责任。

3、轻度疾病关爱保险金

当本附加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满足以下情况:

(1)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且70周岁以前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

生确诊初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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