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网络传谣行为在寻衅滋事罪视域下的认定.docxVIP

网络传谣行为在寻衅滋事罪视域下的认定.docx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

1-

网络传谣行为在寻衅滋事罪视域下的认定

一、网络传谣行为概述

(1)网络传谣行为是指通过网络平台散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却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传谣现象日益突出,给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恐慌、信任危机,甚至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2)网络传谣行为的主体广泛,既包括普通网民,也包括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和网络媒体。这些传谣者利用网络平台的匿名性和传播速度快的特性,迅速扩大谣言的传播范围,使得谣言在短时间内迅速蔓延。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网络传谣行为进行非法获利,如通过虚假信息诱导公众投资、诈骗等。

(3)网络传谣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损害他人名誉,造成心理创伤;二是破坏社会稳定,引发公众恐慌;三是干扰政府决策,影响社会秩序;四是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形象。因此,对于网络传谣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网络安全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

二、寻衅滋事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1)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目的,无事生非,进行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主要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2)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扰乱公共秩序,但仍故意为之。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具有寻衅滋事的性质,即行为人的行为应当具有随意性、无端性、恶意性等特点。再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情节恶劣,如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等。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

(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动机、手段、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具体而言,行为人的动机是判断其行为是否具有寻衅滋事性质的重要依据,如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目的实施行为,则更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此外,行为人的手段和后果也是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关键因素,如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造成严重后果等,则更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从而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行为人的行为对社会秩序的扰乱程度也是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关联分析

(1)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在犯罪构成上存在紧密的关联。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传谣现象日益严重,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据相关部门统计,2019年全国范围内因网络传谣行为引发的治安案件超过10万起,其中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占比高达30%。例如,2018年某地发生的一起网络传谣案中,被告人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当地民众恐慌,扰乱了社会秩序,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2)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关联主要体现在犯罪目的、犯罪手段和犯罪后果三个方面。首先,在犯罪目的上,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均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为目的。例如,某知名网络主播因在直播中恶意抹黑他人,引发网络暴力事件,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其次,在犯罪手段上,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均涉及言语攻击、暴力威胁等手段。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因网络传谣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中,有80%的行为人使用了言语攻击、暴力威胁等手段。最后,在犯罪后果上,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均可能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民众恐慌等严重后果。例如,2020年某地发生的一起网络谣言事件,导致当地多家企业停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3)在实际案例中,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关联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2021年某地发生的一起网络传谣案中,被告人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散布虚假信息,声称某地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和评论,造成当地民众恐慌。在此过程中,被告人还煽动他人进行暴力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最终,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此类案例表明,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需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网络传谣行为在寻衅滋事罪认定中的难点与对策

(1)在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过程中,存在诸多难点。首先,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导致证据收集难度大。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得谣言迅速扩散,取证时往往难以追溯谣言的源头,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其次,网络传谣行为的匿名性使得行为人难以追踪,增加了案件办理的复杂性。此外,网络传谣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模糊,行为

文档评论(0)

130****608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