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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曰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0月27曰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增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管与否刊登,根据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常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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