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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部试题库(全)--第1页
20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部试题库含答
案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
2.(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3.在《条例》中,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四个等级。
4.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
则。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
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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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
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8.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
人民政府、设区(市)级的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
查。
9.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
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
况。
10.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
(30%
致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的罚款。
11.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
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
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
限。
12.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
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
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1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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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
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14.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I,落实防范和整改措
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
会和职工)的监督。
15.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16.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
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
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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