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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1540-2012 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 .docxVIP

DB22T 1540-2012 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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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00A00

备案号:41792-2014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540—2012

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

Thequalitystandardofthedrifttourismestablishments

2012-04-01发布2012-05-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22/T1540—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旅游局、吉林省交通厅、吉林省地方海事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国志、蔡跃玲、朱勇、彭金海、田云鹏、张跃奇、吉福新、张立军、白永成、朱海伍、袁秀联、张晓昌。

1

DB22/T1540—2012

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漂流旅游场所的定义、总则;规定了漂流旅游场所开放必须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了漂流工具与设施、安全管理、卫生与环境、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漂流旅游经营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302救生圈

GB4303船用救生衣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19079.11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1部分:漂流场所

3术语和定义

3.1

漂流旅游活动drifttourismaction

经营者组织游客在有一定的落差和流速的水域,乘坐无机械动力的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开展的水上旅游活动。

3.2

漂流旅游设施drifttourismactionfacilities

漂流旅游码头设施,包括接待设施、问询服务设施、餐饮服务设施、购物设施、公用设施、信息指示设施等。

3.3

漂流旅游器具drifttourismactioninstrument

承载游客在水面上进行漂流活动,由人力驱动或由游客自行操纵的器具。如竹排、木筏、橡皮艇等。3.4

漂流旅游场所thedrifttourismplaces

2

DB22/T1540—2012

主要为满足旅游者实现休闲娱乐目的而开设漂流活动的场所

4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评定

4.1评定方法

评定采用打分制,满分420分,达标分数300分。评分细则见附录A。

4.2评定的责任分工

4.2.1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评定工作由省旅游局和省交通厅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定委员会,其责任是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适时修订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督导市州级以下评定机构开展漂流旅游经营场所的评定工作,直接组织实施漂流旅游经营场所的评定与复核工作。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

4.2.2市州级旅游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工作需要,成立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评定机构,负责受理所辖地域漂流旅游经营单位质量评定申请,指导并具体负责所辖地域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评定的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县市级旅游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在市州级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评定机构的委托和督导下,开展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评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4.3评定办法

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评定按照漂流旅游场所基本条件要求和质量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各漂流旅游场所是否达到标准,由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和质量保证体系评价项目是否达到规定的得分数确定。

漂流旅游经营场所基本条件要求包括场所和设施设备条件、从业人员资格、安全保障、监督机制;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卫生、通讯、服务、综合管理等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又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

4.4复核及处理

4.4.1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的复核是质量标准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督促已取得“漂流旅游经营场所”牌匾的单位持续达标,其责任划分依照评定的责任分工。

4.4.2对已取得“漂流旅游经营场所”牌匾的单位,评定机构应按照本标准和附录A进行复核,每年一次。

4.4.3复核工作应在漂流旅游经营单位对照标准自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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