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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完整范文-劳动合同单方解除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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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单方解除问题研究

目录

TOC\o1-3\h\u14653摘要 1

31155一、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内涵 2

6896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不足 2

5258(一)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2

164401.预告通知期的规定过于单一 2

88122.解除程序缺少规范 2

10(二)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3

324301.不能满足非常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 3

40252.试用期的录用条件规定不明确 3

315913.用人单位内部规则的有效要件未规定 4

19168三、完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问题的对策 4

6170(一)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完善 4

255761.预告通知期限应根据劳动者实际情况设定 4

293732.完善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4

2421(二)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完善 5

281201.进一步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标准 5

124112.赋予劳动者对解雇事由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5

7386(三)经济性裁员制度的完善 5

286281.确立统一的、科学的困境企业认定标准 5

204362.建立科学、合理的裁员标准 6

381结束语 7

8754参考文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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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的协调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长,一些企业为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非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我国劳动关系的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现实情况复杂。劳动合同法仍有不足之处,不能平衡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文通过实例分析了用人单位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和经济性裁员制度的缺陷,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这对于有效实施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我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完善对策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内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履行完毕之前,基于特定的情形,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得劳动关系提前消灭的法律行为。其次,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合意解除劳动合同;一类是在法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根据主张单方意思表示的主体,又可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规定比较详细,但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事由的相关规定不够完善,导致在实践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概念不明确和标准不清晰的问题。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不足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从《劳动合同法》第40条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预告通知期的规定过于单一

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但不区分劳动者的年龄、职务和工作年限。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雇佣工人的现象很普遍。40岁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法律规定通知应提前30天发出,则是一刀切。对于年龄较大、工作时间较长且缺乏一定就业能力的家庭负担沉重的员工而言,30天的通知期显然太短。通知期不与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年龄相结合。

解除程序缺少规范

《劳动合同法》对单方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严格限制,但仍缺乏程序规范。例如,书面通知的内容和形式,包括合同终止的明确表示和合同终止的原因没有明确规定。例如,蚌埠市一家企业改制为制造业有限公司,改制方案规定,新公司应接收原企业的所有员工,终止原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并处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变更。公司在报纸上通知原企业员工在15天内到公司办理安置手续。然而,一些雇员没有看到报纸上的通知,引起了纠纷,并被提交法院。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列举了我国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法律规定,列举了劳动者的过失行为。只要符合条件,可以依法立即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包括立法技术、法律适用、实体和程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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