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水平,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部署、全省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和《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苏办发[2017]48号)、《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7]136号)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严于省要求、高于省标准、快于省进度”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治理、大分流+小分类”的总体模式,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大分流处置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餐厨废弃物以及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生活垃圾小分类目前普遍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法”,着力推进农村地区、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控制和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
(一)在城市,建成“四体系一基地”,即建成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分类处理设施体系、源头减量控制体系、可回收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和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1.建立健全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各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其中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市区建成区达到70%以上(2018年、2019年分别达到40%以上、60%以上),县(市)达到60%以上(2018年、2019年分别达到30%以上、50%以上);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率,市区和仪征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2018年、2019年分别达到40%、60%以上),宝应县、高邮市建成区达到60%以上(2019年达到50%以上)。
2.建立健全分类处理设施体系。生活垃圾焚烧(卫生填埋)、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和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即“三厂(场)、一中心”,以及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基本满足需要。
3.建立健全源头减量控制体系。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加快推进,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2018年、2019年分别达到20%、25%),建成区新建商品房全装修比例达到50%以上(2018年、2019年分别达到30%、40%)。农副产品净菜进城全面实施,限制产品过度包装、控制不可降解物使用等要求严格落实。
4.建立健全可回收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网点服务覆盖所有社区,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基本实现全量回收。
5.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完善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二)在农村,按照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开展镇村全域垃圾分类,有毒有害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处理,有机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
三、工作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率四有”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强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三率”达标
1.知晓率
各县(市、区)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域的居民(村民)的垃圾分类知晓率2018年达到80%以上、2019年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2.参与率
各县(市、区)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域的居民(村民)的垃圾分类参与率2018年达到80%以上、2019年达到82%以上、2020年达到85%以上。
3.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
各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2018年达到40%以上、2019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各县(市)2018年达到30%以上、2019年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60%以上。
各区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2018年达到70%以上、2019年达到75%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各县(市)2018年达到60%以上、2019年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各区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2018年达到40%以上、2019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各县(市)2018年达到30%以上、2019年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60%以上。
(二)“四有”完备
1.有垃圾分类示范
(1)建设示范住宅小区145个。2018年完成37个(宝应县、高邮市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