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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和防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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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和防范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社会环境因素医院管理因素医务人员因素患者方面因素社会风气社会诚信机制社会利益分配机制医务环境社会环境因素01高质量高水平医疗服务供给相对不足,患者对医疗机构信任度和安全感降低02医疗机构盈利目的与患者希望降低就医成本之间产生利益矛盾(滥用检查、开大处方),侵害患者权益03媒体对医疗纠纷、事故个案报道,对医疗行业产生负面影响,误导社会心理,医患关系紧张,患者的过度保护行为容易上升为医疗纠纷04法规不完善,有些纠纷无法可依、无的放矢,少数患者或患者家属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缺乏信心,加重对立情绪(暴力、医闹),纠纷恶化升级。医务环境个别人无相应资质上岗,超范围收治病人延误病情等医疗器械管理不严格(如钢板断裂)对人员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及时、处理不坚决,达不到警示效果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差错和失误成为纠纷的源头管理因素责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查房不深入,掌握病情不及时,手术准备不充分,病历记录不完整,对病人诉求不重视等02法律意识欠缺,对患者的自主权、选择权、知情权、隐私权、监督权尊重、保护不够;医疗操作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严格;医疗文书书写不严谨;医疗证据保留不完善。01医务人员因素(一)技术水平欠缺,操作不熟练,基本功不扎实,医疗经验不足,造成误诊误治,出现医疗差错、医疗缺陷。医患间缺乏有效沟通(60﹪医疗,80%护理)有些医务人员与患者疏于沟通,是患者感觉不被重视,而致感情受挫,产生对立情绪诱发医疗纠纷,特别是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一旦治疗未达到患方预期目的,就会归责与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因素(二)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对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缺乏认识医疗负担转嫁,当住院费用超过其支付能力时,个别患者就会以种种理由与医院纠缠0102患者方面的因素01可控因素:主要为责任性原因,如推诿病人,服务态度差,失职等02不可控因素:包括个体差异、医疗意外与合并症等03可调节因素:包括通过有效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减少纠纷发生的不良影响因素,如社会因素、医疗条件、技术水平、患方因素医疗纠纷因素分类(一)始发原因:多为医疗行为差错直接导致患者投诉的客观事实,主要源于并发症、技术操作失误、治疗效果不明显、误诊、误治、死亡等诱发原因:多为工作人员主观服务意识、服务态度以及院方管理等原因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患者出现抵触情绪,使一般医疗矛盾诱发演变成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因素分类(二)医疗纠纷前的预防管理,狠抓医疗纠纷发生风险源头控制01积极营造医院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02切实加强医患有效沟通03把握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04医疗纠纷的过程干预健全院内三级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形成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重心下移的三级预防机制01建立医疗纠纷应急制度:一般原则“认真倾听,勿乱表态,冷热得当,调处公平”02发挥院外调解机构的作用03医疗纠纷过程的应急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教训管理,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提高明确奖惩措施,强化执行力度加强医疗风险教育培训案例12006年12月,王某因“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腰痛二月”至无锡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右足丹毒、右足癣”,2007年2月,王某因“右足疼痛伴皮肤潮红、发凉三月”再次至该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下肢闭塞性脉管炎、右第五趾部分坏死”,予以抗感染治疗、止痛等处理。半月后,王某主动出院前往上海某医院,诊断为“下肢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随后分别行右足小趾截肢术、行右下肢静脉动脉化、行右膝下截肢术。王某认为当初在医院诊治时,医生遗漏了诊治,属于医疗过错,便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45000余元。审理中,经王某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医院对王某的诊治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若存在过错、该过错与王某截肢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其参与程度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1、医院对椎间盘突出的诊治无医疗过失;2、右下肢血管疾病为右下肢截肢的主要原因;但医院对王某“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的检查及诊断欠周全,故存在漏诊的医疗过失,使王某延误了治疗时机,其医院过失参与度拟为20%-30%。法院认为,医疗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之一,如果患者身体因医疗机构非医疗事故的行为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经司法鉴定,医院存在漏诊的医疗过失,医院应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案情,医院承担25%的赔偿责任较为客观合理。据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王强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470000余元的25%即人民币118000余元。案例2:急救车一小时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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