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PDFVIP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PDF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文号DHGF-1J-HB-007

关联父项文号(如

-

有)

版次A.1

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发文日期2024-12-31实施日期2025-01-01

历次修改记载

序号时间修改内容

12021-03-26首次发布

22024-12-31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

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在符

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应当披露的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

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

报告义务。

第五条在公司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公司董事长是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占5%以上的大股东;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八条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第九条定期报告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期限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

月内,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

披露,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

第十条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定期报告不得披露。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

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

应当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

关指引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披露

文档评论(0)

zb9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hr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22001130000004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