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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题库抽考100.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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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食品平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平安地方标准。〔√〕

2.除涉及商业秘密外,食品平安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X〕

3.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4.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可以为同一机构。〔x〕

5.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6.食品平安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平安标准外,还可以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X〕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平安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8.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9.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10.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食品中发现食品平安国家标准未规定且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当按照食品平安法的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1〕

11.国境口岸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构依照食品平安法和本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2〕

12.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13.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平安法规定进行注册,其注册有效期为5年。〔X〕

14.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平安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

15.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

1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2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前方可参加工作。〔x〕

17.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18.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平安法规定的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应当承当连带责任。〔√〕〔3〕

19.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4〕

20.违反食品平安法规定,受到刑事处分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x〕〔5〕

21.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22.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

23.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置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4.《食品平安法》施行后,食品生产经营者之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一律无效。(×)

25.名人明星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6〕

26.国家建立食品平安风险监测制度,主要监测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7〕

27、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标准的制定和发布。(√)

28、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9、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负责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平安国家标准。×〔8〕

30、食品经营者贮存和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9〕

3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设立国家食品平安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32、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33、认证机构对通过良好生产标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只能收取认证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10〕

34、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35、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消许可证。(√)〔12〕

36、发生食品平安事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催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13〕

3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于2009年2月28日公布实施。×

3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于2009年6月1起施行√

40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的目的,是为保证食品平安,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4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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