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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1173—2016
道路用改性煤沥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用改性煤沥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贮存、运输和质量证明书以及安全使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修筑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下面层及以下层次,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各个层次所使用的改性煤沥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E20-2011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道路用改性煤沥青modifiedcoaltarpitchroadpavement
以煤沥青为主要原料,通过添加改性剂(橡胶、树脂、高分子材料等聚合物或其它改性剂)生产的专门用于修筑道路使用的煤沥青。
4分类
按照针入度将道路用改性煤沥青分为MTP-90、MTP-70。
5要求
5.1外观
在常温下是黑色或黑褐色的半固体或固体,加热会变成粘稠的液体。5.2技术指标
道路用改性煤沥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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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1173—2016
表1道路用改性煤沥青的技术指标
指标
单位
标号
MTP-90
MTP-70
针入度(25℃,5s,100g)
0.1mm
80~100
60~80
软化点(RB)≥
℃
43
44
延度(10℃)≥
cm
30
20
延度(15℃)≥
cm
100
100
闪点≥
℃
200
密度(15℃)
g/cm3
实测
动力粘度(120℃)≤
Pa·S
0.30
蒸馏试验馏出量(170℃前),≤
%
1
蒸馏试验馏出量(300℃前),≤
%
10
甲苯不溶物≤
%
20
薄膜烘箱试验(120℃,5h)
质量变化≤
%
1.8
1.5
残留针入度比(25℃)≥
%
50
54
残留延度(10℃)≥
c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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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方法
6.1试样的采取
按JTGE20-2011(T0601)规定进行。
6.2试样的准备
按JTGE20-2011(T0602)规定进行。6.3针入度(25℃)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04)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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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软化点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06)的规定进行。6.5延度(10℃)、延度(15℃)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05)的规定进行。
6.6闪点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11)的规定进行。6.7密度(15℃)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03)的规定进行。6.8动力粘度(120℃)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25)的规定进行。
6.9蒸馏试验馏出量(170℃前)、蒸馏试验馏出量(300℃前)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41)的规定进行。6.10甲苯不溶物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46)的规定进行。6.11质量变化的测定
按JTGE20-20110(T0609)的规定进行。
6.12残留针入度比(15℃)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09)和JTGE20-2011(T0604)的规定进行。
6.13残留延度(10℃)的测定
按JTGE20-2011(T0609)和JTGE20-2011(T0605)的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1.2出厂检验项目为针入度(25℃)、软化点、动力粘度(120℃)、闪点、密度(15℃)、蒸馏试验馏出量(170℃前)、蒸馏试验馏出量(300℃前)、甲苯不溶物。
7.2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投产或更改关键工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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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月应进行一次。
7.2.2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中的全部技术指标。
7.3组批
产品以同一配方、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一般每批不超过500吨。
7.4判定规则
表1的技术指标,不论出厂检验还是型式检验,其中任何一个指标检验不合格,即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供需双方在满足本标准的前提下,也可对其它指标进行要求。
8贮存、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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