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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品种期货业务细则草案
目录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业务细则3
郑州商品交易所优质强筋小麦期货业务细则15
郑州商品交易所花期货业务细则24
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砂糖期货业务细则33
郑州商品交易所油菜籽期货业务细则44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业务细则56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粕期货业务细则67
郑州商品交易所早釉稻期货业务细则79
郑州商品交易所粳稻谷期货业务细则87
郑州商品交易所晚釉稻期货业务细则98
郑州商品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P(TA)期货业务细则109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货业务细则125
郑州商品交易所平板玻璃期货业务细则139
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业务细则146
郑州商品交易所硅铁期货业务细则159
郑州商品交易所镒硅期货业务细则170
郑州商品交易所纱期货业务细则181
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197
郑州商品交易所干制红枣期货业务细则212
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期货业务细则221
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231
郑州商品交易所涤纶短纤期货业务细则242
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249
附件14-1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业务细则
2(022年7月29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普通小麦
(以下简称普麦)期货相关业务,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及普麦期货合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车
船()板交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交割服务机构)、指定质检机构及
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一
第二章交易业务
第三条普麦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50吨/手。
第四条普麦期货合约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
第五条普麦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
第六条普麦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1、3、5、7、9、11月。
第七条普麦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限价指令
每次最大下单量为10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200手。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普麦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
单量、每次最大下单量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八条普麦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
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其中,上午10:1570:30为休
息时间。
交易所另行公告普麦期货合约开展夜盘交易的,以交易所公告为
准。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取消普麦期货合约夜盘交易或
者对夜盘交易时间进行调整,具体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九条普麦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
日。
第十条普麦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PM。
第三章交割业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普麦期货适用期货转现货、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和车船()
板交割。
普麦期货滚动交割的配对方式为响应配对。
普麦买卖双方参与集中交割的,卖方应当在第一交割日闭市前,
公布用于交割的标准仓单数量及车船()板交割货物信息。未主动公
布的,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后公布卖方所有可流通标准仓单供买方挑选。
卖方未公布车船()板交割货物信息的,交易所按标准仓单交割对待。
具体交割流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及本细
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普麦期货的交割单位为50吨。
第十三条普麦期货标准仓单交割的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
的第13个交易日;车船()板交割的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次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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