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规范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促进我省果菜茶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生态循环,助力乡村振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对象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补助的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的项目实施单位。考核内容为试点工作年度开展情况和绩效情况。
第三条绩效考核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激励引导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为主,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绩效考核主要依据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农业农村厅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省农业农村厅具体负责开展全省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报农业农村部。
第六条试点县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管理,并开展绩效年度自评,定期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项目管理与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绩效考核采取自评和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绩效考核指标
第八条绩效考核指标包括项目管理、产出、效益和满意度四个一级指标,并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和量化表述。
第九条绩效考核分值的计算采用累加求和法,通过汇总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具体分值,累加得到最终的综合绩效考核分值。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条绩效考核一般按预算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程序包括:
(一)自评自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开展绩效考核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于翌年1月底前按要求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审核复查。省农业农村厅对试点县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抽查试点县进行实地复核。在翌年3月底前形成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报告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第五章结果及运用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绩效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表示,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得分≥90且抽查复核无异议的为优“等”次;考核得分≥75且抽查复核无异议的为“良”等次;考核得分≥60且抽查复核无异议的为“中”等次;低于60分为“差”等次。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试点县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其绩效考核等级由省农业农村厅直接定为“差”等次。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步改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等次的,根据项目安排继续予以经费支持。对绩效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该试点县实施单位应进行整改,并在限期内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绩效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管理指标
(30分)
管理指标
(30分)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4分)
4
项目县按规定成立项目推进实施领导小组得4分;未成立领导小组得0分。
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议(6分)
6
领导小组召开1次以上工作推进会议得6分;未召开会议,做出1次以上批示得3分;未召开会议也未作出相关批示得0分。
项目实施主体考核规定(6分)
6
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出台项目实施主体考核管理规定得6分,未出台相关规定得0分。
执行项目调度制度(5分)
5
每月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得5分;月报表报送不及时得3分;未执行月报制度得0分。
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5分)
5
完成年度宣传培训任务得5分;已开展但未完成宣传培训任务得3分;未开展宣传培训得0分。
设立统一规范标识牌(4分)
4
设立统一规范标识牌得4分;未按规定设立标识牌得0分。
产出指标
(45分)
数量指标
(8分)
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
(8分)
8
完成示范区面积建设且相关设施建设任务完成县级验收得8分;基本完成示范区建设,相关设施建设任务未完成验收得6分;示范区面积和设施建设任务完成≥80%得4分;示范区面积和设施建设任务完成<80%以下得3分;未开展示范区和相关设施建设得0分。
产出指标
(45分)
质量指标
(22)
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减少(8分)
8
化肥用量减少≥15%且调查数据翔实,带动全县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得8分;化肥用量减少≥15%,全县化肥使用量未实现负增长得4分;化肥用量减少<15%得0分。
项目区单位面积有机肥用量减少(8分)
8
有机肥用量增加≥20%且调查数据翔实得8分;有机肥用量增加≥20%,没有翔实调查数据得4分;有机肥用量增加<20%得0分。
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