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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场所。高等学校为社
会培养出大量的专业人才,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是
高等学校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饱受社会公众的关注。高等学校招生权是高等学校履行
招生职责的权力。学界对于高等学校招生权的性质持有不同观点,这些观点主要可以
划分为公权力说、私权利说以及兼具两者特性的双重性质说。公立高等学校的招生权
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代表教育行政主体执行招生职责,因此高等学校招生权是
以公权力为主要面向的权力。高等学校与一般的行政主体不同,并非政府部门,是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高等学校是负责为了实施特定的公共职能并且提供服务的行政部
门。高等学校作为公务法人,高等学校招生是得到法律授权后,履行管理公共事务的
职能。因此高等学校招生权的行使要符合公权力的要求。
高等学校招生权在行权逻辑上要符合形式、实质和程序上的要求。形式上,招生
权的行使要符合合法性的原则,遵守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的理念。实质上,高等学校
招生权的行使要对所有应试者保持公立,坚守公平公正的理念,涉及到与学生重要权
益有关的事务上,要考虑相关因素,采取损害最小的方式。程序上,高等学校招生权
的行使,应当坚守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回避的程序要求。
高等学校招生权在运行中,还存在运行不完善的问题。例如,招生信息公开法规
不完善,使得信息公开的广度受限制。招生存在缺乏正当程序和公众监督的情形。在
对高等学校招生权的监督问题上还存在内部监督不力,招生考试责任追究不完善等。
为了解决高等学校招生权在运行中的问题,对高等学校招生权的制度运行提出制
度完善的方案。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加快弥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所存在的缺陷,提
出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此加强高等学校招生
信息公开制度。在招生权运行程序方面,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权运行的正当程序。有
权利必有救济,完善招生权的救济渠道。从内部和外部加强对招生权的监督,完善对
考生的权利救济渠道。
关键词:高等学校招生权;行权逻辑;正当程序;制度运行
I
Abstract
Highereducationinstitutionsareimportantbasesfortalentcultivationandimportant
placesforculturalinheritanceandinnovation.Highereducationinstitutionscultivatealarge
numberofprofessionaltalentsforsociety,providingacontinuoussourceofpowerforthe
developmentofsociety.Enrollmentworkinhighereducationinstitutionsisoneofthemost
importanttasksandhasreceivedwidespreadattentionfromthepublic.Theenrollmentpower
ofhighereducationinstitutionsisthepowerofhighereducationinstitutionstofulfilltheir
enrollmentresponsibilities.Therearedifferentviewsintheacademiccommunityonthe
natureofthepowertoenrollinhighereducationinstitutions,whichcanbemainlydivided
intothetheoriesofpublicpower,privatepowersandinterests,andthedualnaturetheorythat
combinesthecharacteristicsofboth.Theenrollmentpowersof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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