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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规范(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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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3.010CCSP55

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XXXX—2025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规范

Standardfordemarcationofriverandlakemanagementscope

(报批稿)

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I

DB21/TXXXX—2025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规定 2

5河流河段划分 2

6河流管理范围确定 3

7湖泊管理范围确定 4

8工作流程 5

附录A 7

附录B 8

III

DB21/TXXXX—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史春阳、于保慧、张瑞、薛瑞、赵巨伟、李月瑶、贾铭洋、刘丽、黄晓辉、冯月月、季鑫、安禹、薛宇峰、王洪斌、朱秀茹、毛玉凤、王颖、田诗熠、阎诗佳、李琦、信亮、卢茜、徐明晗、李日芳。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信地址:辽宁省水利厅(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联系电话:024

文件起草单位通信地址: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联系电话:024

1

DB21/TXXXX—2025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基本规定、河流河段划分、河流管理范围确定、湖泊管理范围确定、工作流程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流域面积10km2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积1km2以上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其它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T50201防洪标准

SL26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

SL4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104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570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技术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山丘区河段steamsegmentinmountainarea

地表面起伏明显、岗丘错综连绵、群山连绵交错、大部分地面倾斜角在2°~25°之间的区域内的河段。

[来源:SL26-2012,4.2.1.1.2,4.2.1.1.3,有修改]3.2

平原区河段steamsegmentinplainarea

地表面平坦宽广、地面高差不超过20m、大部分地面的倾斜角在2°以下、海拔一般在200m以下区域内的河段。

2

DB21/TXXXX—2025

[来源:SL26-2012,4.2.1.1.1,有修改]

3.3

河湖管理范围managementscopeofriverandlake

指为实施河湖管理、保障河湖防洪安全、河势湖岸稳定、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而划定的区域。3.4

护堤地leveeprotectionland

指堤防临、背河堤脚以外,为保护堤防安全、完整及植树护堤划定的土地,又称“柳荫地”“堤防禁脚”“工程留用地”。

[来源:SL570-2013,4.2.1.4,有修改]3.5

界桩boundarymarker

指由工程管理单位或所属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在河流、湖泊管理范围边界的永久性标志物。

4基本规定

4.1管理范围涉及其他对象有关管理范围边界,可与有关部门协商,遵照“多规合一”确定,不适合

避让的,可遵照“双重管理”确定。

4.2河段中涉及到水库、水闸、泵站等拦跨河建筑物、穿堤建筑物等水利工程的河段,河段管理范围

可以兼顾主体工程管理范围;其余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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