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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脱硫脱硝氨逃逸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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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CCSZ05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XXXX—XXXX

工业企业脱硫脱硝氨逃逸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41/TXXXX—XXXX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4监测准备 4

5现场监测 4

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7资料整编 6

附录A(资料性)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的分析方法 7

附录B(资料性)涉氨逃逸企业调查表(样表) 8

附录C(资料性)便携式仪器现场监测原始记录(样表) 10

II

DB41/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N/TC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省郑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洛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纯、彭国伟、平小凡、孙鹏、王万祥、李和通、徐英贤、王翀、李雷刚、唐敏。

3

DB41/TXXXX—XXXX工业企业脱硫脱硝氨逃逸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固定污染源废气经脱硫脱硝后氨逃逸现场监测技术内容和要求。对现场监测准备、现场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资料整编等技术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固定污染源废气经脱硫脱硝后氨逃逸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果监测、氨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清洁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性监测等,其它固定污染源废气氨排放监测可参照该规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533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1330固定污染源废气氨和氯化氢的测定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DL/T1916便携式烟气逃逸氨测量系统技术要求

DB41/T2199-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脱硫脱硝

脱硝脱硫是指从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去除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的技术处理过程。

3.2

氨逃逸

固定污染源烟气脱硫脱硝反应后逃逸出来的游离氨(以NH3分子形式存在的氨,不包括雾滴、颗粒物中的铵盐)。

3.3

现场监测

在固定污染源现场实施的监测行为,主要包括样品采集过程及使用便携式监测仪器现场测试等。3.4

氨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4

DB41/TXXXX—XXXX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3.5

参比方法

用于与氨排放连续监测系统(NH3-CEMS)测量结果相比较的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标准方法。

4监测准备

4.1现场核查

4.1.1现场监测条件核查

现场监测前,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采样平台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4.2.1要求的,无法保证监测人员人身安全及正常开展监测的及其他不具备现场监测条件的情形,可终止监测任务,但应如实记录现场情况,向委托单位报告。

4.1.2工况核查

现场监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对被测污染源工况进行监督,使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工况条件符合适用的排放(控制)标准及分析方法标准要求,监测期间工况应由排污单位签字确认。工况核查方法按照HJ/T373规定的方法进行,如风量、热工仪表、产品产量核查等。相关标准中对监测时工况及核查方法有规定的,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2采样位置

4.2.1采样或现场测试平台应有1.2m以上的防护栏等安全措施,监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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