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县教育局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控辍保学安排部署,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劝返工作。对已排查出失学辍学学生,分类施策,妥善安置,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以上,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没有因贫辍学现象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XX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始终把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成立了XX县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XX县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完成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职责。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式,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控辍保学工作纵深发展。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为准确掌握疑似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去向,我局在围绕摸清底数工作狠下功夫,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失学辍学、避免因贫困失学辍学。建立完善乡镇办(书记或乡镇长、分管副职、责任组长)—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第一书记、帮扶人)—适龄辍学儿童家长一条线和“县教育局—中心学校—学校(教学点)—班主任(老师)—辍学学生”一条线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由教育、司法、民政、公安、人社、共青团、妇联、残联和各乡镇、村(居)委会部门联动进行劝返保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学校组织多个排查组,以户籍和学籍为线索采取“不漏一村、不漏一组、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分组进行摸排,根据失学辍学原因,将排查结果按表册分类汇总、建立台账。
(三)分类施策,妥善安置。已排查出失学辍学学生,按以下几种情况分类处理:一是因厌学而辍学学生,乡村、学校等责任人要立即进行劝返,当场下发XX县义务教育阶段劝返复学通知书,教育部门对已复学的辍学学生立即进行学籍恢复,发放课本及教育资助金。辍学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对多次劝返仍不送学生复学的,由当地政府对辍学学生监护人发放相关文书,督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的由相关单位依法追究辍学学生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二是排查出聋、哑适龄辍学儿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数据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根据学生情况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并建立学籍。三是排查出的肢体轻度残疾、轻度智力障碍有学习能力的失辍学学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数据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就近学校随班就读。四是身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学习能力的失辍学学生,由家长写出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报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根据学生情况安排送教上门服务。五是排查出的没有受教育能力的(比如严重脑瘫、严重精神疾病、痴呆等)适龄失辍学学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数据汇总,报县有关部门进行医学鉴定,并建立完善的佐证材料,由民政部门安排人进行指导康复治疗。
(四)明确责任,成效显著。教师与校长、校长与中心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与教育局局长层层签订军令状,落实责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从摸底排查结果看,没有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现象发生,没有因上学家庭致贫现象的发生,大都是学生因厌学而辍学。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适龄辍学学生87人,其中,残疾无接受义务教育能力67人,送教上门20人。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常态清零。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