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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CMHPIE 1.13-2016 植物提取物 灵芝提取物(水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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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120C25

T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团体标准

T/CCCMHPIE1.13—2016

植物提取物

灵芝提取物(水提)

Plantextract—

Ganodermalucidumextract(waterextract)

2017-06-21发布2017-07-01实施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发布

I

T/CCCMHPIE1.1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4.1—2016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晔、吴长辉、黄样增、徐国华、沈建、庞丽霞、王琼、周岩飞、金凌云。

1

T/CCCMHPIE1.13—2016

植物提取物灵芝提取物(水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提取物(水提)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包装、标签、运输、贮存和保质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lucidum(Leyss.exFr.)Karst.)为原料,经提取、浓

缩、干燥制成的灵芝水提取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0832

水分测定法第二法(烘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0982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二法(筛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查菌检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2302

灰分测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2321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

3技术要求

3.1工艺要求

3.1.1植物原料

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lucidum(Leyss.exFr.)Karst.]的干燥子实体。

3.1.2工艺过程

赤芝→清洗→粉碎→提取→过滤→浓缩→干燥→产品

3.2产品要求

3.2.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黄棕色至棕褐色

滋味与气味

具有本品固有的苦味和香气,无异味

外观

干燥均匀的粉末,无肉眼可见杂质

2

T/CCCMHPIE1.13—2016

3.2.2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要求

项目

指标

鉴别

灵芝多糖项下色谱图中,供试品色谱图中应呈现与甘露糖、葡萄糖醛酸、葡萄糖、半乳糖对照品色谱峰保留时间相应的色谱峰

糊精、淀粉的鉴别

本品不得检出糊精或淀粉

水分/%

≤7.0

灰分/%

≤15.0

粒度(80目筛通过率)/%

≥95

灵芝多糖(以甘露糖、葡萄糖醛酸、半乳糖、葡萄糖、L-岩藻糖的总量计)/%

≥5.0

三萜及甾醇(以齐墩果酸计)/%

≥1.0

铅(Pb)/(mg/kg)

≤5.0

镉(Cd)/(mg/kg)

≤1.0

砷(As)/(mg/kg)

≤2.0

汞(Hg)/(mg/kg)

≤0.2

3.2.3微生物要求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要求

项目

指标

细菌总数/(CFU/g)

≤1000

霉菌和酵母菌/(CFU/g)

≤100

大肠埃希菌

不得检出

3.2.4其他污染物

其他污染物限量要求,依据不同要求,应符合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出口产品,应符合出口目的国相关法规的规定。

4检验方法

4.1感官检验

开启样品包装后,立即嗅其气味;另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外观,并检查有无异物。

4.2理化检验

4.2.1鉴别

按第A.2章中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测定。

4.2.2糊精、淀粉的鉴别

按第A.3章中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测定。

3

T/CCCMHPIE1.13—2016

4.2.3水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第四部通则0832水分测定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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