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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1270-2016 进口压力容器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范.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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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270—2016

进口压力容器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范

2016-08-11发布2016-11-11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1270—2016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监检程序 2

5监检前准备 2

6监检项目和方法 2

7监检基本要求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进口压力容器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记录格式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格式 24

附录C(规范性附录)进口承压类特种设备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单格式 25

附录D(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格式 26

附录E(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 27

DB41/T1270—2016

II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晓冰、桑清莲、朱丽华、王凤琴、宋全轩、李占斌、薛永盛。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兰、吴红英、姜慧、陈娟、李东立、李腾蛟、付晓飞、孟繁熙、赵园婷、郑炘、李新华、侯超杰、牛真桢、王兵、程娜、史秋映、康华魁。

DB41/T1270—2016

1

进口压力容器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压力容器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术语和定义、程序、监检前准备、项目、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境外制造单位制造,未按TSG21-2016规定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并且在境内使用的设计压力p<100.0MPa的金属压力容器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压力容器

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2

进口压力容器

由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境外制造单位制造并在境内使用的压力容器。

3.3

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在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检查与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

3.4

到岸检验

在进口压力容器到达口岸或者使用地进行的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验证其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安全要求。

3.5

符合性申明

DB41/T1270—2016

2

对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申请时应提供进口压力容器的境外制造单位已获得批准的符合中国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压力容器基本安全要求的申明。

4监检程序

监检的程序按以下规定:

a)收/用货单位(统称受检单位)提出监检申请;

b)监检人员审查相关技术文件后,确定监检项目;

c)监检人员根据确定的监检项目进行监检并填写《进口压力容器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记录》(以下简称《监检记录》,见附录A)等工作见证;

d)监检合格后,打监检钢印并且出具《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以下简称《监检证书》,见附录B)和《进口压力容器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以下简称《监检报告》)。

5监检前准备

5.1进口压力容器到达口岸或使用地后,受检单位应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向当地具有相应监督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附以下资料(或者复印件)各一份:

a)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项目检测工作联系单;

b)进口承压类特种设备到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单(见附录C);

c)进口合同(协议);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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