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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初级经济法精讲讲义第三章 票据追索、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汇票.docVIP

2025初级经济法精讲讲义第三章 票据追索、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汇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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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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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票据追索、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汇票(2025.01.06)

(四)票据权利的时效

种类

对出票人的权利

对承兑人的权利

对前手的追索权

对前手的再追索权

支票

自出票日起6个月

*

被拒绝付款日起6个月

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银行汇票、本票

自出票日起2年

*

商业汇票

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同左侧

被拒绝付款或承兑起6个月

【口诀】汇本2支票6追6再追3

【提示1】追索权和再追索权时效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追索“出票人、承兑人”

【提示2】如果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提示3】对于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的地点和时间:“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五)票据责任

1.提示付款期限

【口诀】银1本2支商10

2.拒绝付款

(1)如果存在背书不连续等合理事由,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权利人拒绝履行义务。

(2)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提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3.票据责任解除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例题1·单选题】(2024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票据的情形中,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A.李某以欺诈手段取得转账支票

B.钱某提供劳务取得现金支票

C.孙某转让财产取得银行本票

D.赵某销售货物取得银行汇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例题2·单选题】(2023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A.9个月

B.3个月

C.2个月

D.6个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例题3·单选题】(2022年)下列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中,基于给付对价的是()。

A.丙慈善机构因赠与而取得转账支票

B.甲税务局因征税而取得银行承兑汇票

C.乙公司因销售货物而取得商业承兑汇票

D.李某因继承而取得银行承兑汇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但如果是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四、票据追索

(一)适用情形

1.到期后追索——已到期被拒绝付款

2.到期前追索——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二)被追索人的确定

1.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三)追索内容

1.持票人的追索内容: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被追索人的再追索内容

(1)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

(2)再发生的利息;

(3)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口诀】金费利息

(四)追索权的行使

1.获得有关证明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通知期限:得到证明之日起“3日内”。

3.未通知责任

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当赔偿因为迟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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