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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9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目录TOC\o1-1\h\u
30008第一条出质人声明与承诺 2
5006第二条主合同 2
31854第三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2
4207第四条应收账款相关定义 3
32735第五条出质权利 3
14553第六条专用账户及监管 3
28282第七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4
2201第八条出质应收账款权利凭证的交付和保管 4
13095第九条出质应收账款权利登记 4
2795第十条保险 4
11662第十一条出质权利的实现 5
24367第十二条缔约过失 6
14686第十三条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6
18960第十四条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 6
13549第十五条费用承担 7
28010第十六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7
10465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
5925第十八条公证 8
15375第十九条本合同之地位 8
18720第二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8
3506第二十一条出质人的特别陈述 8
7961第二十二条通知送达 8
9785第二十三条附则 9
11030附件一:出质应收账款权利清单 9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质权人:
出质人:
债务人:(若出质人与债务人是同一人的,则可以删除债务人这一栏)
为了担保本合同第二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出质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出质应收账款权利清单”的应收账款权利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三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出质人声明与承诺
出质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出质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出质权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出质人保证出质权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获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
出质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出质人为公司的,出质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出质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出质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质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出质人保证出质的应收账款是其合法所有并依法可以转让,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争议,基础交易合同无禁止应收账款转让之事项、无所有权保留条款,权利的完整性有保障;未被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以及不存在影响质权人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出质人未向质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出质权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出质人不得在出质权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出质权利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出质人应及时通知质权人。
出质人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的催讨义务。因出质人怠于履行傕讨义务而导致应收账款超过诉讼时效,胜诉权归于消灭的,出质人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条款向质权人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以赠予、转让、抵消、再质押、权利放弃或任何其他方式的处分。因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处分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的,出质人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条款向质权人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本合同质权人和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若债务人或出质人出现违约的,或其他法定事由发生时,质押人有权提前宣布债务到期,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应收账款相关定义
一、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二、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义务人是指因接受权利人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应依约向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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