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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行业中长期资金入市专题系列研究之二:聚焦5类目标,险企再迎举牌热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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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2\h\z\u如何定义举牌? 4

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触发举牌? 4

如何理解中长期资金入市文件对险资举牌的优化方向? 5

险资举牌经历5大阶段,24年开启新一轮热潮 6

本轮险资举牌目的可归纳为5类 8

增持股票类资产 8

优化会计计量 10

谋求深化与被举牌公司的合作关系 11

战略布局考量 12

发挥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正外部性 13

本轮保险机构举牌热潮有望持续 13

险资入市政策导向明确 13

险资举牌的一体两面性 15

投资分析意见 16

风险提示 17

图表目录

图1:保险公司举牌公告次数统计 6

图2:保险公司举牌统计(被举牌公司数目口径) 6

图3:保险公司举牌公告次数统计(2015-2016修正后) 7

图4:人身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及同比 7

图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及同比 7

图6: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及模拟税前收益率 9

图7:2024年以来被举牌企业股息率及ROE分布 9

图8:险资举牌行业结构 9

图9:2024年以来各行业企业获险资举牌次数 9

图10:截至2024年6月末,上市险企股票会计分类 10

图11:上市险企1-3Q24总投资收益增量结构 10

图12:“报行合一”后银保渠道NBV显著提升 11

图13:上市险企银保渠道NBVM 11

图14:预计银保渠道为保险产品纳入大财富管理生态圈的通道 12

图15:中长期资金全口径规模及同比 14

图16:中长期资金全口径结构 14

表1:监管对于举牌要求的历史沿革 5

表2:新华保险举牌海通证券(H)、增持国泰君安(H)时具体情况 13

表3:中长期资金规模、弹性、权益配置上限及配置要求 15

表4:保险行业重点公司估值表 16

表5:保险公司举牌情况概览(保险行业协会公告口径) 18

如何定义举牌?

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触发举牌?

原保监会于2015年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明确提出保险公司举牌的定义为:“保险公司持有或者与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共

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及之后每增持达到5%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在3日内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的行为”,要求“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

应当于上市公司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保险公司网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以

及中国保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从监管层面看,A股、H股对于举牌的信息披露提出不同要求:

A股方面,《证券法》第63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1)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2)通知该上市公司;3)予以公告。同时,要求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后续增、减持方面,《证券法》要求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1)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2)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H股方面,香港证监会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XV部的概要—披露权益中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产生披露责任:i)首次持有某上市法团5%或以上的股份权益(包

括衍生工具)时;ii)权益下降至5%以下(即不再持有须具报权益);iii)持股量的百分

率数字上升或下降,导致权益跨越某个处于5%以上的百分率整数(如持有权益由6.8%

增至7.1%,跨越了7%这一水平,需进行披露);iv)持有须具报权益,且股份性质有所改变;v)持有须具报权益,及再持有或不再持有超过1%的淡仓;vi)持有须具报权益,而淡仓的百分率数字上升或下降,跨越某个处于1%以上的百分率整数;vii)对正在上市的法团的股份、属正在上市的股份类别的股份或属获得十足投票权的股份类别的股份的5%或以上持有权益;viii)5%的披露界线下调(紧接在下调之后持有须具报权益)或适用于淡仓的1%披露界线下调(紧接在下调之后持有须具报权益及须具报淡仓)。同时,对于在A/H两地上市的公司,规定计算持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时,“中国发行人的H股和内资

股乃在不同的交易所交易,而且相关股份无法在交易所之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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