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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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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纲要

1

2

3

产品开发背景

产品介绍

新老元鸿对比

4

投保规则

战略背景

对客户的优势

高发重症保障多

2000年城市居民主要疾病死亡率及构成

2010年城市居民主要疾病死亡率及构成

1

恶性肿瘤

2

脑血管病

3

心脏病

4

呼吸系病

5

损伤和中毒

6

消化系病

7

内分泌、代谢、免疫

8

泌尿、生殖系病

24.38%

21.28%

17.74%

13.29%

5.91%

3.06%

2.99%

1.5%

90.15%

1

恶性肿瘤

2

脑血管病

3

心脏病

4

呼吸系病

5

损伤和中毒

6

消化系病

7

内分泌、代谢、免疫

8

泌尿、生殖系病

26.33%

20.88%

20.23%

11.04%

6.16%

2.93%

2.74%

1.16%

91.47%

资料来源:《2011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对客户的优势

保障范围更贴切

中国已取代印度,

成为全球糖尿病第一大国!

国际糖尿病联盟主席

吉恩·克劳德·穆班亚教授

“可以说,糖尿病在中国已成燃眉之急,希望中国人在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关心自己的健康。”2011年7月21日,国际糖尿病联盟主席吉恩·克劳德·穆班亚教授在接受专访时指出,中国糖尿病发病率6.7%,已高过世界平均水平6.4%。而且,中国糖尿病高危人群也在扩大,约有1.5亿。

对客户的优势

来自全球知名机构的调研结果显示:

产品开发背景

来自全球知名机构的调研结果显示:

来自全球知名机构的调研结果显示:

国民患病情况呈现多样化趋势

健康风险

产品介绍

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满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英大附加元鸿B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

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特定重大疾病,且首次发病时间在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我们除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产品介绍

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轻症疾病,且该轻症疾病的首次发病时间在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同一轻症疾病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3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满3次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进行保险金申请时,已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标准,且未能提供医院出具的轻症疾病的医疗诊断证明,我们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

附加险保险金给付限制:如果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我们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保险责任

产品介绍

其他功能:

保单红利: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但保单红利是非保证的。

保单红利的领取方式:

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

自动借款垫交保险费

保单借款

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产品介绍:保障病种目录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多个肢体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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