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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制度研究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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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制度研究

【摘要】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作出如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另外,若夫妻双方没有在30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而离婚冷静期制度对于应对逐步攀升的离婚率所出现的法律问题至关重要,它既防止了草率离婚、不理性离婚的社会现象,又体现了国家维护婚姻稳定的态度和决心。但是我国《民法典》仅仅对离婚冷静期的期限和适用办法做出了规定并未涉及不同情形当事人以及有未成年孩子的不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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