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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合同法考核册答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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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023《协议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部分课堂讨论

1、什么是协议的标的?

2、你如何解释该协议的标的?

3、请用协议法学原理、协议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本案。

协议的标的的概念:协议的标的是指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的。

课堂思考题讨论登记表1

参与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

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协议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协议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协议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协议的目的解释。在此不能合用协议文字含解释,不能合用协议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合用协议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合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协议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拟定协议的标的。

其别人发言摘要:

(1)蒋凯: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协议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协议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协议标的理由。

(2)李更华:乙公司对协议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协议,严格按照协议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协议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3)张春霞: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协议,而不应当自己单方面解释协议,给对方导致被动。

(4)贾新刚: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假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协议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课堂思考题讨论登记表2

参与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

发言提纲:代位权是指协议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消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行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所实行的上述行为的权利。代位权重要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悲观行为。撤消权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行使。

其别人发言摘要:

(1)李更华:代位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代位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皆源于法律的规定。(2)张春霞: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归属于债权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债权人的债权受到限制,即摘取人不得再对自己的债权行使处分权。

(3)贾新刚:债权人的撤消权一经法院以判决拟定,即对债务人、债权人和第三人发生效力。债务人的不妥行为被撤消后,该行为视为自始不存在,应着手恢复原状。

(4)蒋凯:债务人的行为被依法撤消后即归于消灭,视为自始无效。而第三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债务人;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补偿;已向债务人支付了代价的,克同时请求债务人返还对价。

重要观点概括:代位权和撤消权的共同点都是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都是由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引起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撤消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须依靠人民法院才干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第二部分小论文

论协议法的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民事活动的一个基本原则,其起源于大陆法系的德国法,现在在许多国家均有明文规定。我国协议法草案曾经吸纳了这一原则,最终却未被立法机关采纳。但无论如何,情势变更原则作为一项先进的制度,应当在此后适当的时候载入我国《协议法》,特别是随着2023年12月中国迈入世贸组织的门槛,规定国内的经济、法律和文化等方面必须遵守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因此,在未来的立法中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并对其合用加以严格限制合乎历史和现实的潮流。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和性质

在民法理论上,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协议有效成立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协议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履行协议原有效力会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协议的原则。”我国协议法草案曾规定:“由于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协议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故意义或者导致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当事人可以规定对方就协议的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合用条件

情势变更原则,可以消除因情势变更所导致的不公平后果,因此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流转的法律秩序。但情势变更原则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合用的,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笔者认为,情势变更原则的合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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