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国寿通泰无忧意外伤害保险(D款)(银代版)产品说明.pdf

国寿通泰无忧意外伤害保险(D款)(银代版)产品说明.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通泰无忧意外伤害保险(D款)(银代版)

产品说明

本产品说明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

演示保单预期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

品条款规定为准。

国寿通泰无忧意外伤害保险(D款)(银代版)

产品说明

投保范围

凡持有效客票搭乘本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的乘客,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

加本保险,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

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进入该客票指定的客

运交通工具时起至该客运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被保险人离开该客运交通工具时

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搭乘本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

时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

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扣除已从该项保险

金额中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二、意外伤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

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原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以下简称《标准》)确定的伤

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见附表1),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

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

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

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

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

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

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

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同

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

行评定。

三、意外烧伤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

本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

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

本公司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

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时,本合

同终止。

责任免除或者减轻本公司责任的内容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

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烧伤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猝死;

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

处方药不在此限;

七、被保险人驾乘滑翔机、滑翔伞或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八、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九、被保险人中途离开所搭乘的客运交通工具期间;

十、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未发生过保险金给

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

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

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

值。

除上述“责任免除”情形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或者减轻本公司责任的

内容,具体详见本合同利益条款的“第五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