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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实施要点与复习精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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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实行复习精髓

一、法的实行

法的实行,是指人們在社会生活中实际施行法,使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以实行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為原则,法的实行方式可以分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合用。

二、法的实現

法的实效是法律被人們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侧重于成果。

法的实現是指法的规定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為現实。法的实現是将法的实行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成果性結合的一种概念。

三、执法

(一)执法的含义

执法,又称法的执行。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实行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行法律的活动。

(二)执法的特点{重点掌握}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步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4.执法具有积极性和单方面性。

(三)执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的原则——最基本的原则。2.讲求效能的原则。3.公平合理的原则。

【題例】

市民张某在都市街道上无照销售食品,在被都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暴力抗法,导致一名都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受伤。经媒体报道,人們议论纷纷。有关此事,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误的?(/一/4)

A.王某指出,都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為,具有权威性

B.刘某认為,都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可以接受

C.赵某认為,假如老百姓认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对抗的权利

D.陈某說,遵法是公民的义务,假如认為都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妥,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

四、司法

(一)司法的含义

司法,又称法的合用,一般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详细应使用方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二)司法的特点

1.司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行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在中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

2.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為后盾实行法律的活动,具有国家强制性;

3.司法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定程序、运使用方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

4.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合用成果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等。

(三)司法与执法的区别{难点}

执法与司法的区别

1.主体不一样

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使用方法律的活动,

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执行法律的活动,

2.内容不一样

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

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内容远比司法广泛。

3.程序性规定不一样

司法活动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

执法活动虽然也有对应的程序规定,但程序性规定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

4.积极性不一样

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

执法则具有较强的积极性。

(四)現代中国司法的规定和原则

1.严格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规定。

2.司法原则{重点掌握}

(1)司法公正原则。它既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其中以程序公正為重点。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3)以事实為根据、以法律為准绳原则。

(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題例】

有关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一/54)

A.司法的根据重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現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

B.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

C.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D.現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遵法

(一)遵法的含义

遵法,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為自已的行為准则,根据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遵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遵法,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积极地去行使自已的权利。既遵法是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的统一。

(二)遵法的构成

遵法的构成要素有:遵法主体、遵法范围、遵法内容等。

1.遵法的主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法的范围。在我国,它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并且包括与宪法和法律相符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3.遵法内容。包括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

【題例】

下列有关执法与遵法区别的說法哪些是不对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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