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DB5306_T 74-2021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程.docxVIP

DB5306_T 74-2021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程.docx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CS65.020B52

DB5306

昭通市地方标准

DB5306/T74-2021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2021-09-24发布2021-10-08实施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5306/T74-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管护局提出。

本文件由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管护局、西南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艾祖军、龙飞、张春霖、刘建虎、卢群、申睿、胡清娥、余廷松、陈文善、胡世星、刘文明。

1

DB5306/T74-2021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鱼类增殖放流的术语、定义、实施主体、技术要求与效果评估、通告发布等。

本文件适用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应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C/T7103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鱼类增殖放流fishstockenhancement

用人工手段将一定数量的鱼类苗种、亲体投放或移入到公共水域以增加其种群数量的活动。

3.2

考种testspecies

指对某一物种的个体、群体、生态类群等亲缘关系、遗传特性进行溯源的活动。3.3

标记放流taggedreleasing

将带有标志物或其他标记的水生动物放回水域中,再根据回捕的时间、地点来研究渔业资源的一种方法。

3.4

分子样本molecularsample

增殖放流鱼类的个体整体或超过1g的部分组织样本,用无水乙醇保存。

4增殖放流实施主体

2

DB5306/T74-2021

实施主体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管护局。其他任何社会单位、法人及个人在保护区水域放流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5增殖放流的基本程序

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规定执行。

6技术要求

6.1放流水域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

6.2物种选择

以保护区云南段的土著鱼类作为放流对象。禁止向天然水域放流杂交种、转基因种、外来物种及其

它种质不纯的物种。

6.3苗种来源

增殖放流物种必须由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原、良种场站提供。苗种应当是本地

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

6.4技术鉴定与检验检疫

6.4.1考种

增殖放流的物种应进行考种与技术鉴定,考种与技术鉴定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放流的物种必须

是从国家级原良种场引进的原种或子一代,并符合相关种质标准的要求。

无种质标准物种的增殖放流,由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作为放流该物种的考种依据。

6.4.2放流物种的检验检疫

放流物种的检验检疫的方式如下:

a)以一个供应单位的同一放流批次为一个检验组批;

b)供应单位放流前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随机采集放流苗种样本送有资质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疫病检测送检样品数量符合SC/T7103。

6.5放流技术措施

6.5.1放流物种准备准备方式如下:

a)放流的鱼种在启运前应经过拉网锻炼,停食处理一天以上;

3

DB5306/T74-2021

b)放流的鱼种需提前进行标记,标记率不得低于10%;

c)放流前每个放流物种须随机挑选30尾进行分子样本备份。

6.5.2放流时间

放流时间根据放流目标的不同可选择3月、4月、10月、11月份进行。夏季高温季节禁止长途运输和放流。

6.5.3放流过程

物种放流前应充分合水:

a)用氧气袋运输的,放流前2h-4h将装有放流物种的容器放入放流水域的水中,持续监测水温,

待容器中的水温与放流水域的水温差值≤2℃后打开容器缓慢分散投放;

b)使用活鱼集装箱运输的,应持续抽取河水入集装箱,待集装箱内水温与河水水温差值≤2℃后起

捕投放;

c)为避免生态系统剧烈震荡,赤水河水域物种放流应多点分散放流;

d)使用活鱼集装箱运输的,投放过程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馒头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230041031000032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