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国寿附加一带一路伤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pdfVIP

国寿附加一带一路伤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pdf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人寿〔2019〕意外伤害保险39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附加一带一路伤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附加一带一路伤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是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定团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

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

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范围与主合同相同。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

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JR/T0083-201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以下简称《标准》)

的规定,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

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

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

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

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

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

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二、本附加合同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伤残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

累计给付的伤残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伤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国寿附加一带一路伤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一页)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保险费到期日与主合同相同。

第七条伤残程度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

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若本附加合同任

何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

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第八条受益人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指定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一、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体伤残的,由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

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

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

证明和资料。

二、上述第一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

证明和资料。

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