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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范本
本合伙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3年12月21日签署:
合伙人A(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住址:________;
合伙人B(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住址:________;
合伙人C(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住址:________。
鉴于各方均有意愿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律师事务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及住所
1.1合伙企业名称为:“XX律师事务所”。
1.2合伙企业住所为: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1合伙目的:为社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2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等法律服务。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
3.1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
3.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合伙人出资
4.1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4.2甲方出资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占出资总额的30%。
4.3乙方出资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占出资总额的30%。
4.4丙方出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占出资总额的40%。
4.5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至合伙企业指定账户。
4.6合伙人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管理
5.1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作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5.2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决议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
5.3合伙人会议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修改合伙协议、决定合伙企业的解散等。
5.4合伙企业设立执行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5.5执行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6.1.1参加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6.1.2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
6.1.3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6.1.4在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6.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6.2合伙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6.2.1按照本协议约定出资;
6.2.2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6.2.3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6.2.4保守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
6.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7.1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
7.2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7.3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案,由合伙人会议制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
8.1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与原合伙人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8.2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按照合伙企业当时的实际财产状况缴纳入伙费用。
8.3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8.4合伙人退伙时,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按照合伙企业当时的实际财产状况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值退还给退伙人。
8.5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9.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9.1.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9.1.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9.1.3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9.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2合伙企业解散,应当进行清算。
9.3清算人由合伙人会议指定,也可以由合伙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9.4清算人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9.4.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9.4.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9.4.3清缴所欠税款;
9.4.4清理债权、债务;
9.4.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4.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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