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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备考精华综合复习宝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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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国税)

应考注意事项

1、考试内容。所有包括在考核教材——《税收执法基础知识》一书中(其中有争议的内容不考)内,考核答案以书為主。考核范围严格以《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核大纲》(P340~353)准,对《大纲》中“掌握”部分要考,“熟悉”“理解”部分中最基本的部分要考。

2、考核題形。考试題形均為客观试題,包括:单项选择、多选、案例分析和计算。其中,案例分析和计算也以单项选择或多选的方式出題,其难度在于案例題的答案也許是单项选择,也也許是多选,因此,在做案例分析題時,一定要对題干部分进行认真审阅,其中对没有把撑的答案不选。(案例分析題计分措施,多选錯选不得分,少选选对可作情給分。)

3、考核題量及重点内容。考核的題量為2小時左右(在纯熟掌握的状况下,1小時左右能做完)。重点的考核基础知识的掌握状况,如:税收征管法、行政惩罚法。在所有考核内容中,法律知识占70%~80%左右,其中,税收征管法和行政惩罚法又占50%~60%的内容。税政实务较少。

4、应考中应注意的问題。一是,考试教材一定要通读,保证掌握知识的逻辑性和持续性,提高答題能力;二是,考试時,应注意多审題干,对波及程序的考題应注意辨别法定程序和内部习惯程序,考试時一定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答題。

第一章法学基础

第一节法的概念与特性

法的定义:法是国家制定、承认并依托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以权利和义务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為及行為关系為调整对象,反应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的為目的的行為规范体系。

*法的基本含义。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献;狭义的法律则专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献。狭义的法律只有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一、法是由谁制定的?法是由国家创制的。

*二、创制法律的三种形式:制定、承认和解释。

*三、法的本质。主观方面:一是法所体現的是共同意志;二是法所体現的是国家意志。客观方面:法現象的关键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或人民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真正本源,是法的本体。

四、法的基本特性有法是调整人們行為关系的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承认和解释;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為调整机制;法依托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

五、法依托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国家强制力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性。

第二节法的作用与价值

一、法的规范作用:作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通告、指导、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相对于法的规范作用更為重要,重要包括维护一国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的统治;执行公共职能。

第四节法的分类与效力

一、法的分类

(一)多数国家的分类

1、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的制定和实行主体划分。

2、主线法和一般法。根据法的内容、法律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3、一般法和尤其法。根据法的调整范围划分。

4、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所规定的内容不一样划分。

5、成文法和习惯法。

(二)部分国家的分类

1、公法与私法。公法重要是调整国家与一般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私法重要是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等。

2、一般法与平衡法。

3、联帮法与联帮组员法。

注意事项:考试時,可以对一种详细的法律从不一样的角度进行分类。

例①:国内涉外原因的法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属国内法,也是实体法。

例②:主线法,既宪法;一般法,既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例③:实体法是指所规定的重要是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程序法是指所规定的重要是保证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的程序或方式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税收征管法等。(实体法也不是不波及权利和义务得以实行的任何程序和方式,只是說它重要规定的是实体权利和义务;程序法也不完全不波及实体的权利和义务,实际上,诉讼权利自身說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实体权利。)

二、法的效力

(一)法的四个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時间效力和空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可分為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及以属地主义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适合(中国)。

*(二)法的生效時间。法律的生效時间重要有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曰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详细生效時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時生效。

(三)法的溯及力。

1、概念:是指新法颁布实行后对其生效此前的事件和行為可以加以合用的效力。

*2、五大原则: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属法律规定有朔及力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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